2) chemical fingerprint
化学指纹
1.
The saturated and aromatic fractions (chemical fingerprints) are analyzed with GC MS of dubious heavy oils and the contaminants on the surface of the effected water and plant for two small heavy oil spills occurred in Nanhai, Guangdo.
通过气相色谱-质谱(GC-MS)分析可疑重油与被污染水体及植物表面污染物的饱和烃和芳烃分布以及生物标志化合物姥姣烷、植烷、“不可分辨的混合物”(UCM)等化学指纹特征,对比可疑重油与被污染水体表面漂浮重油的沥青质同位素组成,追踪了发生在广东省南海市的两次小型重油泄漏事件。
3) fingerprint pharmacy
指纹药剂学
5) Chemical fingerprint feature
化学指纹特征
6) fingerprint pharmaceutics of TCM
中药指纹药剂学
补充资料:指纹学
指纹学 dactylography 研究掌面肤纹生理特征、纹理结构及其收集、显现、储存、分类与识别的原理和方法的科学。指纹在刑事侦查中是进行人身同一认定的重要依据;指纹学是物证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肤纹 皮肤真皮上部乳头层与表皮紧密结合形成的凹凸状皮肤花纹,即乳突花纹。手掌与脚跖的皮肤乳头比身体其他部位更为密集,其纹线形似山脊,并列成行,峰谷鲜明,脊上有汗孔。因其生长在人体与其他物体触摩最多的部位,故又称为摩擦脊纹。 乳突线花纹自胚胎第三个月形成。一经形成,则其花纹图形终身不变;虽表皮剥离亦可看出乳头层的凹凸纹路。乳突线状如弓、箕、环、螺、弧、眼、桥、叉、点,均以形状命名。每条独立的乳突线按顺时针方向有起、止点;分叉或合并的线条又有分歧点、结合点。这些统称为细节特征。乳突线花纹图形和乳突线特征点排列形式具有个体独特性,因此在刑事侦查中成为个人识别的重要依据。 手纹 包括指纹、指节纹和掌纹。指纹是手指末端内侧指球的表面花纹;指节纹由手指根部向指尖部,有第一、第二指节纹之分;掌纹即手掌面花纹,分前掌区(指根区)、桡侧区(大鱼际区)、尺侧区(小鱼际区)。在指骨关节伸屈处还有屈肌纹。解剖学称为屈肌褶裂,分为指间屈肌纹和手掌屈肌纹。 手印 一般指犯罪现场中人手接触物环形箕形体留下的痕迹,由汗液或其他物质形成,肉眼不易发现。汗液含有各种氨基酸、尿素、非蛋白氮等有机物和氯、钠、钾、钙等无机物,可使汗液在短时间内保持一定的湿度,粉末可以粘附其上。手印一般可用硝酸银、苯并戊三酮等试剂化合显现,还可采用高真空镀膜和荧光喷雾的方法显现手印。
指纹 十指指纹档案按十指自然排列顺序编码,适用于前科罪犯、化名假名罪犯及无名尸体的身分鉴定。单指指纹档案按左右手拇、食、中、环、小指分别编码归档,适用于犯罪现场指印的鉴定。掌纹档案按手掌三大区域的纹型分类编码,适用于现场掌印的鉴定。 由于手指末端感觉灵敏,同物体接触的机会最多,且指球表面花纹图形整齐规律易于识别,指纹学重点研究指纹的纹理结构。 指纹中间部位有一称作三角的区域,由中心花纹、外围线和根基线组成。指纹按中心花纹和三角的形状分弓、箕、斗三大类型;按中心花纹形态可分数十类。指纹分类的依据是:①纹型及中心线的形式。②中心点与三角点之间的乳突线数。③三角追迹线终止点。 指纹经过分类得到的符号排列成分析式,供个人识别之用。指纹分至多少类由指纹卡片的存有数量决定。在类型相同的条件下,依据细节特征进行个人识别。 运用电脑对指纹图形进行数值化处理这一新的检索识别技术已在某些国家研制并试用。有的原理是扫描器对指纹图像进行扫描,反射的光点由电子记录仪记录下来,光点的差异可以指示纹线的流向与分支;有的原理为抽取指纹图像中的特征点自动分类编码并输入存储器,同原存的指纹编码数据进行对比,据以进行个人识别。 在指纹被用于个人识别前 ,人们曾经使用过许多方式,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用断手、割耳、刺面作犯罪标记。照相术的发明为辨认相貌创造了条件,但化装术又成了对付照相识别的有效手段。1879年法国人类学家A.贝蒂永发明人体测量法,其方法为人体测量、特征描述和照相的结合,曾兴盛一时,但仍不能准确无误地识别个人,终于被指纹术取代。 中国是公认的指纹运用发源地。睡虎地秦简中有勘查盗窃案件现场“手迹六处”的记载。据现有史料,手印运用始于唐朝。1959年新疆米兰古城出土的唐代藏文契约落款处印有4个红色指印。最早介绍中国应用手印的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旅行关系》杂志中介绍大唐风情时,就有关于在借据上盖指纹的记载。自17世纪以来,西方国家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对指纹学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近代指纹学在20世纪初传入中国。由于殖民主义在华划分势力范围,中华民国时期各地警察机构采用了不同的指纹分类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于1956年统一使用《中国指纹分类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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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