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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nstructive [英][kən'strʌktɪv]  [美][kən'strʌktɪv]
建设的;建筑的
2)  design of architecture
建筑的设计
3)  Constructing in Architecture
建筑的建筑
4)  building body design abiding by climate
建筑的形体设计
5)  Practic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建筑设计的实践
6)  human's architecture
人的建筑
补充资料:建筑标准设计
      按照建筑工程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等设计具有通用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构配件、零部件、工程设备等,绘制出附有说明书的施工图。建筑标准设计是建筑标准化的具体体现。采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省设计力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广先进技术和促进建筑工业化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在城市建设中大量采用标准设计,对住宅、电影院、文化馆以及一些小型的单层或多层的厂房,都编制了全国或地区级的标准设计图。中国在1956年编制出版第一批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以后陆续编制出全国通用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照明、动力设施等标准设计图集450多项,各省、市、自治区编制出民用建筑及其构配件标准设计图1100多项,各部也编制了一批本部通用的标准设计图。
  
  建筑标准设计必须按照政府法令、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则,结合地区条件,充分考虑使用、施工、生产和维修的要求,本着"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务求做到通用性强、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组织工业化生产。建筑标准设计应提高标准化水平,做到既定型、统一,又灵活、多样。建筑标准设计还要结合条件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进行修订,但不能随时修改,以免失去稳定性。一般每隔5年复查一次,或作修订,或予废止。对一些艺术上要求高的构配件,则要经常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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