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irborne sea and swell recorder
航空海浪记录仪
2) wave recorder
海浪记录仪
3) aviation recorder
航空记录仪
4) aerometeorograph
[英][,ɛərəu,mi:ti'ɔrəɡrɑ:f] [美][,ɛro,miti'ɔrə,ɡræf, -'ɑr-]
航空气象记录仪
6) wave recorder
波浪记录仪
补充资料:航空气象
研究气象要素和天气现象对飞机飞行的影响,为飞行提供气象服务的一种飞行保障业务。
气象对飞行的影响 飞机飞行的各个阶段均受气象的影响,风、气温、气压都是影响飞行的重要气象要素。地面风会直接影响飞机的操纵,高空风会影响飞机在航线上的飞行速度和加油量。气温高于标准大气温度时,会增加飞机起飞滑跑距离和上升爬高时间,降低飞机载重量。气压会影响飞机的飞行高度。由于各地气压经常变化,往往造成气压高度表指示的误差。此外,低能见度、低空风切变、大气湍流、结冰、雷暴等天气现象都直接威胁飞行安全。
航空气象服务机构 为飞行提供航空气象服务的机构主要有航空气象观测哨、机场气象台和区域预报中心。
航空气象观测哨 一般建立在机场或建立在航线上的重要地点。它的主要职责是用仪器和目视观测、记录机场或航线上的天气实况,并定时或不定时向空勤组和机场气象台提出天气实况报告,供飞机起飞、着陆和航线飞行以及编制天气预报时使用。
机场气象台 除履行为航空气象观测哨规定的工作职责外,还要负责编制机场和航路天气预报;收集与飞行有关的气象情报;同有关气象台交换气象情报;向空勤组成员和其他航务人员讲解天气形势,提供飞行文件。飞行文件通常包括飞行活动区内相当于飞行高度层的特定高空面的高空风和气温图、重要天气图、着陆机场及其备降机场以及有关机场天气报告等。位于飞行情报区中心的机场气象台,还要利用雷达探测和卫星云图等监视本飞行情报区内的天气情况,发布重要气象情报,并向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供应必要的气象情报。有的国家设置专门气象监视台承担这类任务。
区域预报中心 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有关规定设置的。主要任务是为规定的区域提供特定空域的重要天气预报图和特定高空层上的高空风、高空气温预报图或高空风、高空气温预报等。这些预报图根据需要每天编制2~4次,有效时间与机场预报的有效时间同,通过传真等手段播发,供有关区域内气象台收用。
航空气象情报 气象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与飞行有关的现时或预期的气象情况报告、分析及其他说明。通常有下列几种:
机场观测报告 在国际航空气象服务中称为例行观测报告。机场观测报告的项目包括地面风、能见度、天气现象、云(量、状、高)、气温、露点、气压。如果机场上出现航空危险天气,还要进行特殊观测报告。飞行量大的机场,一般设置自动观测设备。
机场预报 对机场区域在特定时间内的天气情况的预报。预报的有效时间一般为9、12、18、或24小时。有效时间9小时的预报,间隔3小时发布一次;有效时间12、18或24小时的预报,间隔6小时发布一次。预报项目与机场观测报告的项目相同。机场预报在国际航空气象服务中称为例行机场预报。
起飞预报 对有关跑道上的地面风、气温、气压等所作的预报,在预计起飞前3小时内提供。
趋势型着陆预报 通常附在例行机场预报之后,指出在该报告时间后两小时内,有关地面风、能见度、天气现象和云等项目中之一项或几项有无重大的变化。
航路预报 对飞行航线两侧各25公里范围内的飞行高度上天气情况的预报。其预报有效时间包括飞机从起飞站预计起飞时起至下一站着陆后 1小时为止。预报项目包括高空风、气温和重要天气现象等。
机场警报 对地面上的飞机、机场设施和服务活动有危害的气象情况的简要情报。这种情报包括已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一种或多种下列的天气现象:热带旋转风暴、雷暴、雹、雪、冻雨、凇雾、沙暴或尘暴、扬沙或扬尘、地面大风和阵风、飑和霜。
航空危险天气情报 机场上出现影响飞机起降飞行安全的特殊天气现象和特殊气象要素的情报。特殊天气现象是指陆龙卷或水龙卷、雷暴、冰雹、雨夹雪、冻雨、吹雪、沙暴或尘暴和飑等天气现象;特殊气象要素指等于或低于机场使用最低标准的低云、低能见度,以及超过限制值的地面风。
重要气象情报 航路上已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影响飞机飞行安全的天气现象的情报。其发布的有效时间一般为4~6小时。这种情报包括下列天气现象:在飞机的巡航高度上有积雨云、活跃的雷暴、热带旋转的风暴、强烈的颮线、严重的冰雹、中度或严重的颠簸、中度或严重的结冰、显著的地形波和大片的沙暴或尘暴。
重要天气图 用图形表示某一区域的某一特定的空域在指定时间内有关重要天气的预期情况。
高空风和高空气温图 用图式或网格点表示某一区域的某一特定高空面在指定的时间内有关高空风和气温的预期情况。
航空气象情报供应 根据飞行的要求,指定机场气象台、哨以特定的各种航空气象情报编报的电码格式,在指定的传递时间和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供应程序交换并向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和空勤组提供飞行航路和起降机场的天气情报。其供应办法有定时和不定时两种。
定时气象情报供应和交换 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有关规定,通过航空固定通信网线路每日进行每小时天气报告,并在格林威治标准时间0600、1200、1800和0000四次定时供应和交换机场预报。
不定时气象情报供应和交换 在有飞行任务时供应和交换天气报告、机场预报。交换范围限于起降航线上的起飞站、飞越站和着陆站的机场气象台、航空气象观测哨之间。它们在飞机从起飞站起飞前,3小时开始进行交换,并供应给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直至飞行任务结束为止。
对空气象情报广播 利用高频和甚高频电台,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对空广播主用机场及其备用机场现时的机场天气报告和趋势型着陆预报以及机场预报。高频电台每小时或半小时定时广播一次;甚高频电台则是持续不断地广播。甚高频不播机场预报。
除上述机场气象台、航空气象观测哨供应气象情报外,机场周围(半径200公里范围内)和航线两侧(150公里范围内)的大量国家气象台、站也供应航空危险天气情报。这些情报的供应办法是:根据飞行计划由航空主管部门事先向国家气象台、站预约,通过国家电信系统有线线路传递给机场气象台。
参考书目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eteorological services for international air navigation,8th edition,Montreal,1976.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anual of Aero nautical Meteorological Practice,second edition,Montreal,1977.
气象对飞行的影响 飞机飞行的各个阶段均受气象的影响,风、气温、气压都是影响飞行的重要气象要素。地面风会直接影响飞机的操纵,高空风会影响飞机在航线上的飞行速度和加油量。气温高于标准大气温度时,会增加飞机起飞滑跑距离和上升爬高时间,降低飞机载重量。气压会影响飞机的飞行高度。由于各地气压经常变化,往往造成气压高度表指示的误差。此外,低能见度、低空风切变、大气湍流、结冰、雷暴等天气现象都直接威胁飞行安全。
航空气象服务机构 为飞行提供航空气象服务的机构主要有航空气象观测哨、机场气象台和区域预报中心。
航空气象观测哨 一般建立在机场或建立在航线上的重要地点。它的主要职责是用仪器和目视观测、记录机场或航线上的天气实况,并定时或不定时向空勤组和机场气象台提出天气实况报告,供飞机起飞、着陆和航线飞行以及编制天气预报时使用。
机场气象台 除履行为航空气象观测哨规定的工作职责外,还要负责编制机场和航路天气预报;收集与飞行有关的气象情报;同有关气象台交换气象情报;向空勤组成员和其他航务人员讲解天气形势,提供飞行文件。飞行文件通常包括飞行活动区内相当于飞行高度层的特定高空面的高空风和气温图、重要天气图、着陆机场及其备降机场以及有关机场天气报告等。位于飞行情报区中心的机场气象台,还要利用雷达探测和卫星云图等监视本飞行情报区内的天气情况,发布重要气象情报,并向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供应必要的气象情报。有的国家设置专门气象监视台承担这类任务。
区域预报中心 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有关规定设置的。主要任务是为规定的区域提供特定空域的重要天气预报图和特定高空层上的高空风、高空气温预报图或高空风、高空气温预报等。这些预报图根据需要每天编制2~4次,有效时间与机场预报的有效时间同,通过传真等手段播发,供有关区域内气象台收用。
航空气象情报 气象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与飞行有关的现时或预期的气象情况报告、分析及其他说明。通常有下列几种:
机场观测报告 在国际航空气象服务中称为例行观测报告。机场观测报告的项目包括地面风、能见度、天气现象、云(量、状、高)、气温、露点、气压。如果机场上出现航空危险天气,还要进行特殊观测报告。飞行量大的机场,一般设置自动观测设备。
机场预报 对机场区域在特定时间内的天气情况的预报。预报的有效时间一般为9、12、18、或24小时。有效时间9小时的预报,间隔3小时发布一次;有效时间12、18或24小时的预报,间隔6小时发布一次。预报项目与机场观测报告的项目相同。机场预报在国际航空气象服务中称为例行机场预报。
起飞预报 对有关跑道上的地面风、气温、气压等所作的预报,在预计起飞前3小时内提供。
趋势型着陆预报 通常附在例行机场预报之后,指出在该报告时间后两小时内,有关地面风、能见度、天气现象和云等项目中之一项或几项有无重大的变化。
航路预报 对飞行航线两侧各25公里范围内的飞行高度上天气情况的预报。其预报有效时间包括飞机从起飞站预计起飞时起至下一站着陆后 1小时为止。预报项目包括高空风、气温和重要天气现象等。
机场警报 对地面上的飞机、机场设施和服务活动有危害的气象情况的简要情报。这种情报包括已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一种或多种下列的天气现象:热带旋转风暴、雷暴、雹、雪、冻雨、凇雾、沙暴或尘暴、扬沙或扬尘、地面大风和阵风、飑和霜。
航空危险天气情报 机场上出现影响飞机起降飞行安全的特殊天气现象和特殊气象要素的情报。特殊天气现象是指陆龙卷或水龙卷、雷暴、冰雹、雨夹雪、冻雨、吹雪、沙暴或尘暴和飑等天气现象;特殊气象要素指等于或低于机场使用最低标准的低云、低能见度,以及超过限制值的地面风。
重要气象情报 航路上已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影响飞机飞行安全的天气现象的情报。其发布的有效时间一般为4~6小时。这种情报包括下列天气现象:在飞机的巡航高度上有积雨云、活跃的雷暴、热带旋转的风暴、强烈的颮线、严重的冰雹、中度或严重的颠簸、中度或严重的结冰、显著的地形波和大片的沙暴或尘暴。
重要天气图 用图形表示某一区域的某一特定的空域在指定时间内有关重要天气的预期情况。
高空风和高空气温图 用图式或网格点表示某一区域的某一特定高空面在指定的时间内有关高空风和气温的预期情况。
航空气象情报供应 根据飞行的要求,指定机场气象台、哨以特定的各种航空气象情报编报的电码格式,在指定的传递时间和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供应程序交换并向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和空勤组提供飞行航路和起降机场的天气情报。其供应办法有定时和不定时两种。
定时气象情报供应和交换 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有关规定,通过航空固定通信网线路每日进行每小时天气报告,并在格林威治标准时间0600、1200、1800和0000四次定时供应和交换机场预报。
不定时气象情报供应和交换 在有飞行任务时供应和交换天气报告、机场预报。交换范围限于起降航线上的起飞站、飞越站和着陆站的机场气象台、航空气象观测哨之间。它们在飞机从起飞站起飞前,3小时开始进行交换,并供应给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直至飞行任务结束为止。
对空气象情报广播 利用高频和甚高频电台,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对空广播主用机场及其备用机场现时的机场天气报告和趋势型着陆预报以及机场预报。高频电台每小时或半小时定时广播一次;甚高频电台则是持续不断地广播。甚高频不播机场预报。
除上述机场气象台、航空气象观测哨供应气象情报外,机场周围(半径200公里范围内)和航线两侧(150公里范围内)的大量国家气象台、站也供应航空危险天气情报。这些情报的供应办法是:根据飞行计划由航空主管部门事先向国家气象台、站预约,通过国家电信系统有线线路传递给机场气象台。
参考书目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eteorological services for international air navigation,8th edition,Montreal,1976.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anual of Aero nautical Meteorological Practice,second edition,Montreal,1977.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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