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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Right to Contribution in General Average
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
2)  The Party Claiming in General Average
要求共同海损分摊的一方
3)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
1.
On Effect of the Ship Interests Fault on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论船方过失对共同海损分摊的影响
4)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运]共同海损分摊
5)  Contributing Interests
共同海损分摊方
6)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s
共同海损分摊额
补充资料: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亦称“摊水”。船舶和货物等在共同海损行为中产生的牺牲和费用,由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免遭损失的所有受益方按各自受益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货和运费是共同海损中承担分摊补偿责任的三个主要的受益方。所有由于共同海损行为而受益财产的价值,一律以这些财产抵达航程终止港或目的港(如中途放弃航程即在中途港)时的价值为基础。共同海损分摊的成立条件必须是:采取的措施能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避免了船舶沉没或船、货全部损失;受益船、货、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安全抵达航程终止港或目的港(如中途放弃航程即为中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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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