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atutory right of detention and sale
法定滞留和出售权
3) puts and calls
股票出售和购买选择权
4) offering and sale
发售和出售
补充资料:期权的出售者和购买者
期权的出售者和购买者
【期权的出售者和购买者】期权的出售者也叫期权写契人,他的目标是赚取利润、)写契人可分为有保证和无保证两种。具体又可分为:有保证的买权写契、无保证的买权写契、卖权的写契三种。(l)有保证的买权的写契是指当合约执行时,写契人有足够的有关标的物来满足合约的要求,或者写契人持有另外具有较低结算价格的相同的买权。这两种情况都表明期权合约的执行是有保证的。因此,有保证的买权不要求写契人支付任何初始保证金。例如某先生卖出一个履约价格为35,5月到期的MP买权(mP住Iay 35 call),该期权合约代表100股MP,而该先生手中确实持有100股MP,所以他卖出的这个买权是有保证的。(2)无保证的买权的写契是指写契人不拥有期权合约中所涉及的相关标的物来满足结算通知的要求,这时合约被认为是无保证的。无保证的买权需要交纳初始保证金。例如上例中那位先生如果不持有100股的MP,该买权就是无保证的,也称裸露的,他必须交纳初始保证金。(3)卖权的写契是写契人将出售的权利出卖给期权购买者。通常写契人是对标的物的行情看涨的。例如某先生出售一个mPn旧 y 40Put,说明他预期MP的价格一般不会太跌落于40之下。 期权的购买者是以固定的保险费取得在规定时间内按履约价格买进或卖出规定的标的物的人。其动机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期权将风险限制在小范围内,对交易额进行保值;或通过各种期权的组合,将风险收益固定,也是一种保值行为。二是利用期权进行投资。期权购买者利用保险费购买的是买进或卖出标的物的权利,而不是标的物本身。期权的成本比标的物的成本低,持有者可以控制比完全购买标的物更多的份额。这种现象通常被称为期权的杠杆作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