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PUD (Pick-Up and Delivery)
收贷与发贷
3) loan and credit
贷款与信贷
4) credit and taxes
信贷与财税
5) Finance and Credit
财政与信贷
补充资料:《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公布
《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公布
后,作为各行的营运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实存实贷,就是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资金往来,改变计划指标层层下批的管理办法,实行上贷下存的实贷实存办法。相互融通,就是允许资金的横向调剂,搞活资金。一个地区的资金融通,主要是依靠该地区各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执行。【《倍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公布】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石家庄联合召开全国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会议,讨论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或规定,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信贷资金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存实贷、相互融通”的原则。统一计划,就是各专业银行的人民币信贷资金,必须纳人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划分资金,就是各专业银行的自有资金和其他各种信贷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定给各专业银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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