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overnment Employees Training Act
政府雇员培训法
2) Government Employee
政府雇员
1.
Pay Satisfaction Measurement and Its Instrumentality to Employees Attitudes: An Empirical Study of Government Employees in China;
薪酬满意度的测量及其作用机制研究:以政府雇员为例
2.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in China;
我国实施政府雇员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
With global informalization,market competition and the advent of knowledge economy,For such a tollay new government personnel system as 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there are different views and comprehensions both in the academia and the government itself as well as in the society.
随着全球范围信息化、市场化的竞争,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全国各地纷纷试行政府雇员制,对于这一全新的政府用人制度,学术界、政府本身、社会都有着不同的看法和理解。
3) government employees
政府雇员
1.
By defining government employees,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and the limited govern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discusses issues related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imited government in areas in China where "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has been implemented.
文章就政府雇员及政府雇员制和有限政府的内涵界定入手,从我国当前部分地区实施"政府雇员制"的角度分析探讨了建构"有限政府"的问题;为打造有中国特色的有限政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契机。
4) 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政府雇员制
1.
Since Jilin province in the June of 2002 promoted 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many local governments of our country also one after another carried on to the explore of 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自2002年6月吉林省首次推行政府雇员制以来,我国许多地方政府也相继进行了对政府雇员制的探索,如今的这一制度大有遍地开花之势,其基本动因一是由于这一制度本身具有极其强的灵活性,政府可以根据其治理公共事务、处理公共危机的需要,及时面向社会雇用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人们对这一制度有所期待,期待其能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形成政府人才能上能下,公务员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
2.
As an emerging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the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is a useful attempt of personnel system reform in some regions and sectors.
政府雇员制作为一种新兴的政府公务人员的任用和管理制度,是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政府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有益尝试。
5)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政府雇员制
1.
Contradi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and Its Reformational Orientation;
政府雇员制实施中的悖论及改革取向
2.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in China;
我国实施政府雇员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
The Predicaments of China's Government Employee System
浅析我国政府雇员制的执行困境
6) government employment system
政府雇员制
1.
A probe into the government employment system in some of provinces in China;
对部分省市实施“政府雇员制”的理性思考
2.
From Government Employment System to Civil Servant Appointment System——Improvement and innov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in public departments
从政府雇员制到公务员聘任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完善与创新
3.
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draws a conclusion of the model on the present Ch inese government employment system,and analyses the cause of it.
政府雇员制是一项全新的政府用人制度。
补充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有关和平解放西藏事宜的基本原则和办法的协议书。1951年5月23日于北京正式签字。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兄弟民族之一。同其他民族一样,对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尽了自己的责任。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成了英、俄、法、日等国的角逐场所。1888年、1904年,英国军队两次入侵西藏。多年来,西藏地方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者唆使下,极力破坏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以"独立"、"完全自治"为名,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割出去,变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和附庸,并破坏西藏藏族内部的团结,严重地危害了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使西藏人民遭受深重灾难。西藏人民和西藏地方宗教上层人士以及贵族中的爱国分子对帝国主义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得到了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到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时期,这种反抗斗争逐步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汇合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各民族平等联合政策,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同时采取了解放昌都、促进和谈的行动。帝国主义者及西藏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竭力反抗,妄图武装反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但遭到西藏广大反帝爱国力量的反对。斗争的结果是,亲帝的摄政大札于1951年春下台,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并随即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全权代表,到北京谈判,顺利地达成了协议。在这个协议上签字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李维汉,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17条,最主要的是:①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现西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的统一,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地方军队逐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②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③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④西藏的各项改革必须实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⑤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主要的是达赖和班禅两方面之间的团结。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⑦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
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藏族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完全符合西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西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它是西藏藏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兄弟民族之一。同其他民族一样,对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尽了自己的责任。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成了英、俄、法、日等国的角逐场所。1888年、1904年,英国军队两次入侵西藏。多年来,西藏地方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者唆使下,极力破坏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以"独立"、"完全自治"为名,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割出去,变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和附庸,并破坏西藏藏族内部的团结,严重地危害了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使西藏人民遭受深重灾难。西藏人民和西藏地方宗教上层人士以及贵族中的爱国分子对帝国主义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得到了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到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时期,这种反抗斗争逐步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汇合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各民族平等联合政策,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同时采取了解放昌都、促进和谈的行动。帝国主义者及西藏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竭力反抗,妄图武装反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但遭到西藏广大反帝爱国力量的反对。斗争的结果是,亲帝的摄政大札于1951年春下台,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并随即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全权代表,到北京谈判,顺利地达成了协议。在这个协议上签字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李维汉,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17条,最主要的是:①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现西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的统一,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地方军队逐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②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③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④西藏的各项改革必须实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⑤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主要的是达赖和班禅两方面之间的团结。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⑦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
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藏族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完全符合西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西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它是西藏藏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