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unt grading system
英国羊毛分级制
2) Englishwoolmatchings
英国并级羊毛
4) wool classification
羊毛分级
5) wool sorter
羊毛分级工
6) wool classer
羊毛分级员
补充资料: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
英国从5世纪中叶到14世纪末实行的由封建领主占有土地并对依附农民进行剥削的经济形式。
产生和发展 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从5世纪中叶起由欧洲大陆入侵不列颠,经历一个半世纪的征服,把大部分土著凯尔特人排挤到不列颠的北部和西南部,并在不列颠建立了许多小王国。各王国的经济基础是以酋长为核心的村社,土地分配给作为自由农民的社员世袭耕种,每份大约120英亩,称为"海得",但这些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得买卖,原来的土著人则沦为奴隶。于是形成一个由贵族、普通自由人及奴隶组成的等级社会。
当时战争频繁,因而出现了职业战士,称为武士。这些武士受国王的赐赠或自行割据而拥有几倍于"海得"的领地,通常达600英亩。自由农民则逐渐分化,有些人变成武士,多数人日益沦落。到撒克逊时代后期(7世纪末8世纪初),自由农民的土地往往只有30英亩或15英亩。还出现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每人有2~5英亩土地的贫苦农民阶层,这种农民就是后来的茅屋农。与此同时,贵族、武士则拥有较好的和日益增多的土地,逐渐变成封建领主。
基督教于 6世纪后期传入不列颠,教会因国王和贵族的赠予以及对农民土地的兼并而获得大量土地,主教们也成为大封建领主。
撒克逊时代处在由部落组织到封建组织的过渡阶段。世俗领主或教会领主和其他豪门贵族都有农庄并拥有奴隶,而奴隶也领有一小块土地和一间小屋;还有一些普通自由人的田地和领主田地混杂在一起而成为敞地,他们往往要向领主缴纳实物地租或服一定劳役。那时,还存在大量的自由农民。
8世纪后期,诺曼人的一支丹麦人入侵不列颠,到9世纪后期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了"丹麦区"。在与丹麦人的斗争中,盎格鲁撒克逊人所建立的小国逐渐形成政治联合。他们依靠自由农民组成的军队与丹麦人作战,其中的骑兵能从国王手中领受采邑,后来成为封建骑士阶层。作为退兵的条件,英国人对丹麦人支付大笔款项,称为丹麦金。对丹麦人的战争及丹麦金的沉重负担加速了自由农民的分化与没落,贵族得到国王的封赐而占据了大量土地并奴役农民,不少村社变成了封建庄园。
11世纪初的英国庄园中的农民有三种:①自由农民,大都保有土地,向领主缴纳少量货币和实物,有时也服劳役,对国王有服兵役义务;②定居在领主土地上的无权农民;③茅屋农。
完备时期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1028~1087)渡海入侵英国,后加冕为王,史称"诺曼征服"。征服者威廉没收了大批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土地,使国王成为一切土地的所有者。随着征服的进展,他又把土地分封给亲属和随从,于是全国出现了许多与昔日武士领地相当的采邑。威廉在英国建立了强有力的王权,规定接受封土的领主必须服兵役,缴纳一定的赋税,同时也赐予领主统治封土上农民的权力,即领主设置法庭、征税及强派劳役的权力。另外教会的地产也不断扩大。至此,由世俗领地与教会领地所构成的封建领地制经济在英国占据了统治地位,英国从村社制经济经历约四五百年时间的封建化过程转变为庄园制经济。
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运动的150年间,是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最为完备的时期,其经济结构主要是以庄园为组织形式的农业经济,另有少量手工业。庄园成为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经济细胞。一个典型的庄园有一个中心村,耕地分为领主自营领地及租佃领地即份地两部分。每个农奴从庄园主手中领有一块份地,一般为30英亩,收获归农奴所有。领主的自营领地由农奴代为耕种,每周服义务劳役3~4天,收获归庄园主所有,农奴附着在土地上依附于领主。每个庄园还拥有大量草地、森林和荒地。庄园经济基本上是自然经济,进行简单再生产;农奴受庄园主剥削,但有自己的经济。领主的自营领地与农奴份地都划成条地,相互间杂,实行三圃轮种的敞地制。
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社会结构,可以从1086年的"土地调查清册"(一译"末日审判书"),(见彩图)中看出:奴隶占全人口的9%,计25000户;佃奴及茅屋农占32%,计89000户;农奴占38%,计106000户;自由人占12%,计33000户。若以每户5口来乘以上数字,再加上未包括在内的各阶级(领主、教士、商人、工匠、无地的雇工等),人口总数大约为175~200万之间。上述各阶级的比例在英国各地并不一致。到1200年前后奴隶即已绝迹;自由佃户只见于东部及东中部旧丹麦区各郡。自土地调查后自由农民急剧减少,农奴成为农业劳动者的最主要成分。 解体 2世纪,英国封建庄园经济中已出现劳役折偿。这是由于经济生活中交换日增,货币的作用日广,内外贸易都有了很大发展。英国羊毛大量输往佛兰德。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市开始兴起,并逐步获得自治。这些经济上的变化,促使货币地租盛行,从而促进了农奴制和庄园经济的逐渐解体。到14世纪末,英国的农奴制事实上已不存在了。15世纪英国农村中大体有以下几种农民:公簿持有农、自由持有农、租佃持有农、茅屋农,而以公簿持有农人数最多。但总的说来这时封建领主仍保有土地垄断权。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彻底结束了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王室、世俗大领主及教会的大批土地通过没收及拍卖转移到了新的土地贵族手中,农业资本家及资本主义农场逐渐产生,农业雇佣工人成为主要农业劳动者。
参考书目
E.Lipso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6th ed.,Adam & Charles Black,London,1956.
产生和发展 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从5世纪中叶起由欧洲大陆入侵不列颠,经历一个半世纪的征服,把大部分土著凯尔特人排挤到不列颠的北部和西南部,并在不列颠建立了许多小王国。各王国的经济基础是以酋长为核心的村社,土地分配给作为自由农民的社员世袭耕种,每份大约120英亩,称为"海得",但这些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得买卖,原来的土著人则沦为奴隶。于是形成一个由贵族、普通自由人及奴隶组成的等级社会。
当时战争频繁,因而出现了职业战士,称为武士。这些武士受国王的赐赠或自行割据而拥有几倍于"海得"的领地,通常达600英亩。自由农民则逐渐分化,有些人变成武士,多数人日益沦落。到撒克逊时代后期(7世纪末8世纪初),自由农民的土地往往只有30英亩或15英亩。还出现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每人有2~5英亩土地的贫苦农民阶层,这种农民就是后来的茅屋农。与此同时,贵族、武士则拥有较好的和日益增多的土地,逐渐变成封建领主。
基督教于 6世纪后期传入不列颠,教会因国王和贵族的赠予以及对农民土地的兼并而获得大量土地,主教们也成为大封建领主。
撒克逊时代处在由部落组织到封建组织的过渡阶段。世俗领主或教会领主和其他豪门贵族都有农庄并拥有奴隶,而奴隶也领有一小块土地和一间小屋;还有一些普通自由人的田地和领主田地混杂在一起而成为敞地,他们往往要向领主缴纳实物地租或服一定劳役。那时,还存在大量的自由农民。
8世纪后期,诺曼人的一支丹麦人入侵不列颠,到9世纪后期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了"丹麦区"。在与丹麦人的斗争中,盎格鲁撒克逊人所建立的小国逐渐形成政治联合。他们依靠自由农民组成的军队与丹麦人作战,其中的骑兵能从国王手中领受采邑,后来成为封建骑士阶层。作为退兵的条件,英国人对丹麦人支付大笔款项,称为丹麦金。对丹麦人的战争及丹麦金的沉重负担加速了自由农民的分化与没落,贵族得到国王的封赐而占据了大量土地并奴役农民,不少村社变成了封建庄园。
11世纪初的英国庄园中的农民有三种:①自由农民,大都保有土地,向领主缴纳少量货币和实物,有时也服劳役,对国王有服兵役义务;②定居在领主土地上的无权农民;③茅屋农。
完备时期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1028~1087)渡海入侵英国,后加冕为王,史称"诺曼征服"。征服者威廉没收了大批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土地,使国王成为一切土地的所有者。随着征服的进展,他又把土地分封给亲属和随从,于是全国出现了许多与昔日武士领地相当的采邑。威廉在英国建立了强有力的王权,规定接受封土的领主必须服兵役,缴纳一定的赋税,同时也赐予领主统治封土上农民的权力,即领主设置法庭、征税及强派劳役的权力。另外教会的地产也不断扩大。至此,由世俗领地与教会领地所构成的封建领地制经济在英国占据了统治地位,英国从村社制经济经历约四五百年时间的封建化过程转变为庄园制经济。
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运动的150年间,是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最为完备的时期,其经济结构主要是以庄园为组织形式的农业经济,另有少量手工业。庄园成为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经济细胞。一个典型的庄园有一个中心村,耕地分为领主自营领地及租佃领地即份地两部分。每个农奴从庄园主手中领有一块份地,一般为30英亩,收获归农奴所有。领主的自营领地由农奴代为耕种,每周服义务劳役3~4天,收获归庄园主所有,农奴附着在土地上依附于领主。每个庄园还拥有大量草地、森林和荒地。庄园经济基本上是自然经济,进行简单再生产;农奴受庄园主剥削,但有自己的经济。领主的自营领地与农奴份地都划成条地,相互间杂,实行三圃轮种的敞地制。
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社会结构,可以从1086年的"土地调查清册"(一译"末日审判书"),(见彩图)中看出:奴隶占全人口的9%,计25000户;佃奴及茅屋农占32%,计89000户;农奴占38%,计106000户;自由人占12%,计33000户。若以每户5口来乘以上数字,再加上未包括在内的各阶级(领主、教士、商人、工匠、无地的雇工等),人口总数大约为175~200万之间。上述各阶级的比例在英国各地并不一致。到1200年前后奴隶即已绝迹;自由佃户只见于东部及东中部旧丹麦区各郡。自土地调查后自由农民急剧减少,农奴成为农业劳动者的最主要成分。 解体 2世纪,英国封建庄园经济中已出现劳役折偿。这是由于经济生活中交换日增,货币的作用日广,内外贸易都有了很大发展。英国羊毛大量输往佛兰德。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市开始兴起,并逐步获得自治。这些经济上的变化,促使货币地租盛行,从而促进了农奴制和庄园经济的逐渐解体。到14世纪末,英国的农奴制事实上已不存在了。15世纪英国农村中大体有以下几种农民:公簿持有农、自由持有农、租佃持有农、茅屋农,而以公簿持有农人数最多。但总的说来这时封建领主仍保有土地垄断权。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彻底结束了英国封建领地制经济。王室、世俗大领主及教会的大批土地通过没收及拍卖转移到了新的土地贵族手中,农业资本家及资本主义农场逐渐产生,农业雇佣工人成为主要农业劳动者。
参考书目
E.Lipso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6th ed.,Adam & Charles Black,London,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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