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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alorisation schemes
维持价格计划
2)  RPM resale price maintenance
零售价格维持措施(计划)
3)  price support
维持价格
4)  Plan prices
计划价格
5)  out of the plan price
计划外价格
6)  within the plan price
计划内价格
补充资料:布鲁斯的计划价格思想
      波兰经济学家W.布鲁斯在60年代提出的通过国家定价来引导企业决策,实现计划和市场结合的经济思想。他主张,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应该包含市场的计划经济模式或分权模式(宏观决策权由国家掌握,微观经济决策则由企业独立进行,受市场机制的调节)。
  
  布鲁斯主张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直接决定价格,通过价格来引导企业决策。他认为,O.兰格的"试错法"(见兰格计划模拟市场的价格思想只适用于一些不太重要的产品的价格,而不适用于长期的投资过程和存在国家计划调节的重要部门的生产。在布鲁斯看来,价格是实现宏观计划的基本工具,应该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直接加以决定。也就是说"价格"应尽可能反映社会偏好,并为企业形成既定的、不以它们的利益为转移的、在各种抉择中进行选择的指示器。因此分权模式的概念也应当包括"价格不取决于企业"这个原则。只有在一些没有社会偏好的竞争市场可以实行自由价格。
  
  布鲁斯认为国家计划机关掌握价格,是由以下两个基本原因造成的:①在市场关系中,价格是决定企业赢利的基本因素,从而成为企业生产方向的指示器。如果价格由市场供求直接决定,那么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就可能背离社会偏好和计划目标,而服从市场短期的波动。只有国家根据社会偏好对价格作出决策,才能保证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的一致性。②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生产高度集中促进了垄断倾向的产生。由于这种垄断是社会化生产的必然产物,因此人为地使生产分散来促进竞争的方法并不可取。在这种条件下,国家计划机关对价格形成进行有效影响,有利于生产的发展,避免垄断带来的消极后果。但是,这种根据国家计划偏好或特殊目标决定的价格往往与市场供求平衡价格和价值相背离,因此必然造成对等价交换的破坏。布鲁斯对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国家通过预先计算,对各种产品采用不同的税率、补贴和利率来调节由于计划定价所造成的不等价交换,实现计划和市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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