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ixed economy combined market and planning
市场、计划混合经济
2) combined market and planning economy
市场和计划经济组合
6) planned economy and market mechanism
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
补充资料: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
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过程中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又是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利用市场机制。
按比例地分配社会劳动与价值规律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为此必须合理地分配社会劳动。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做到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调节和建立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社会需要之间的协调的比例关系,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使生产符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目的。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规律。但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客观规律要求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价值规律。价值规律首先是价值决定的规律,即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所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次,价值规律要求社会在自己支配的总劳动时间中,只能把必要的比例量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社会必须预先计算好,能把多少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在特定的部门而不致于排挤其他部门,以保证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
计划和市场 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机制。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主要体现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它们的关系表现在:①制订计划要充分重视市场信息。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规律的作用,只能在市场供求关系和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动中表现出来。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提供社会需要的信息,应该成为国家制订计划的重要依据。忽视市场信息,就不可避免地在计划的制定中出现主观和客观相分离,导致计划同实际严重脱节。②贯彻执行计划要灵活运用价格杠杆,以促进计划的顺利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都要通过出售自己的商品来取得收入,以补偿生产上的消耗,并获得盈利。价格高低对企业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影响它们贯彻执行计划的积极性。价格高于价值,对生产者有利,会刺激生产发展;反之,则不利,迫使企业减产或转产。因此国家应理顺商品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力求使价格尽可能反映价值。当然,在必要时,国家也可以而且应该有意识地使价格适当背离价值,以刺激或限制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需求,以利于实现国家计划所要求的产供销平衡,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以及积累和消费等主要比例关系的协调。③正确依据和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物价管理体制,把单一的国家统一定价,改为国家统一定价、幅度浮动价和自由价格等多层次的物价管理体制。使市场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劳动生产率和供求关系的变化,为国家制订计划提供比较准确的市场信息。
计划经济必须利用价值规律 在中国的计划经济中,包括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多种计划管理形式。
指令性计划是必须执行的,但它仅限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但因为它是必须执行的,而且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因此,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因素只能对企业生产计划的执行起一定的影响。市场机制在这里起的作用较小。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属于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将逐步缩小。
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它包括大部分社会产品和大部分的经济活动。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价格情况,自主地制订自己的经营计划。在这里,市场机制的作用比较大一些。但是,按照指导性计划生产的商品价格,一般是实行由国家规定的浮动价格。国家还通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以及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引导企业按国家计划的要求来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因此,在实行指导性计划的场合,国家计划仍然起主导作用,是国家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为实现计划经济服务。
在中国,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自由生产和自由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以及国营企业超额完成计划的那部分产品。对这部分经济活动,国家不下达计划指标,也不规定统一价格和收费标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完全自主地进行经营,自订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包括价格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部分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的范围还将逐步扩大。
按比例地分配社会劳动与价值规律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为此必须合理地分配社会劳动。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做到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调节和建立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社会需要之间的协调的比例关系,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使生产符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目的。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规律。但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客观规律要求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价值规律。价值规律首先是价值决定的规律,即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所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次,价值规律要求社会在自己支配的总劳动时间中,只能把必要的比例量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社会必须预先计算好,能把多少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在特定的部门而不致于排挤其他部门,以保证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
计划和市场 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机制。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主要体现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它们的关系表现在:①制订计划要充分重视市场信息。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规律的作用,只能在市场供求关系和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动中表现出来。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提供社会需要的信息,应该成为国家制订计划的重要依据。忽视市场信息,就不可避免地在计划的制定中出现主观和客观相分离,导致计划同实际严重脱节。②贯彻执行计划要灵活运用价格杠杆,以促进计划的顺利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都要通过出售自己的商品来取得收入,以补偿生产上的消耗,并获得盈利。价格高低对企业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影响它们贯彻执行计划的积极性。价格高于价值,对生产者有利,会刺激生产发展;反之,则不利,迫使企业减产或转产。因此国家应理顺商品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力求使价格尽可能反映价值。当然,在必要时,国家也可以而且应该有意识地使价格适当背离价值,以刺激或限制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需求,以利于实现国家计划所要求的产供销平衡,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以及积累和消费等主要比例关系的协调。③正确依据和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物价管理体制,把单一的国家统一定价,改为国家统一定价、幅度浮动价和自由价格等多层次的物价管理体制。使市场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劳动生产率和供求关系的变化,为国家制订计划提供比较准确的市场信息。
计划经济必须利用价值规律 在中国的计划经济中,包括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多种计划管理形式。
指令性计划是必须执行的,但它仅限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但因为它是必须执行的,而且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因此,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因素只能对企业生产计划的执行起一定的影响。市场机制在这里起的作用较小。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属于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将逐步缩小。
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它包括大部分社会产品和大部分的经济活动。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价格情况,自主地制订自己的经营计划。在这里,市场机制的作用比较大一些。但是,按照指导性计划生产的商品价格,一般是实行由国家规定的浮动价格。国家还通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以及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引导企业按国家计划的要求来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因此,在实行指导性计划的场合,国家计划仍然起主导作用,是国家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为实现计划经济服务。
在中国,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自由生产和自由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以及国营企业超额完成计划的那部分产品。对这部分经济活动,国家不下达计划指标,也不规定统一价格和收费标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完全自主地进行经营,自订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包括价格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部分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的范围还将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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