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crip issue
红股发行
2)  bonus
红股
1.
The bonus dividend,different from the cash dividend and object dividend,is not extension of taxing on private income.
红股股息不同于现金实物股息,它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客体。
3)  bonus shares
股利股票,红股
补充资料: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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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期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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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1、基期

  民国55年平均数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100。

  2、样本:

  纳入采样样本为所有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并依下列情况处理:

  (1)新上市公司股票在上市满一个日历月的次月第一个营业日纳入样本,如6月份上市则8月1日列入样本。但已上市公司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及上柜转上市公司,则于上市当日即纳入采样。

  (2)暂停买卖股票在恢复普通交易满一个日历月的次月第一个营业日纳入样本,但因公司分割办理减资换发新股而停止买卖的股票,新股恢复买卖当日即纳入样本。

  (3)全额交割股不纳入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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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含金融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1、基期

  民国55年平均数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100。

  2、样本

  除了金融保险类外之股票,采样标准与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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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含电子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1、基期

  民国88年12月28日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8448.84(即基期当日收盘之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2、样本

  除了电子类外之股票,采样标准与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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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含金融电子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民国94年3月1日起发布)

  1、基期

  民国92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5,890.69(即基期当日收盘之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2、样本

  除了金融保险类及电子类外之股票,采样标准与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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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业分类股价指数

  分成水泥类、食品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电机机械类、电器电缆类、化学生技医疗类、玻璃陶瓷类、造纸类、钢铁类、橡胶类、汽车类、电子类、营造建材类、运输类、观光类、金融保险类、百货贸易类、其它类以及水泥窑制类、塑料化工类、机电类等22种产业分类股价指数。

  1、基期

  食品类、纺织纤维类、造纸类、营造建材类、金融保险类、水泥窑制类、塑料化工类、机电类等8种以民国75年12月29日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100,其余14种产业分类股价指数以民国83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100。

  2、样本

  采样标准与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相同,分类方式除水泥窑制类包括水泥工业和玻璃陶瓷业;塑料化工类包含塑料工业、化学工业、橡胶工业;机电类包含电机机械业、电器电缆业、电子工业,其余19种产业分类股价指数均按台湾证券交易所之上市产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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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算方法

  无论是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未含金融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未含电子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未含金融电子股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各产业分类股价指数,都以样本中各股票的发行股数当作其股价的权数来计算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 当期总发行市值 / 基值 × 基期指数

  在基期时,基值原为基期的总发行市值(如: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基值为55年的各股平均市价乘以各股在55年底的发行量)。尔后若有样本异动或现金增资除权 等情况发生时,则基值随之调整,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总发行市值为样本中各股股价与其发行股数之乘积的总和。兹举例说明编算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的方法:假设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和股价平均数皆以甲、乙、丙、丁四种股票为采样股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