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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nt par of exchange
法定关税平价
2)  statutory tariff
法定关税
3)  Tariff Law
《关税定率法》
1.
Japan’s tariff is regulated by its Tariff Law,and also adopts H.
作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的日本,其关税税则由《关税定率法》规定,并同中国一样,采用了与《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
4)  statutory tariff
法定关税率
5)  official parity
法定平价
6)  the fair value of tax law
税法的公平价值
1.
The essay proceeds from the connotation of the rule of tax law,analyzing the fair value system of tax law,expounding the significance and the positive role of the fair value of tax law from the origin of the law.
文章从税收法治的内涵入手,分析了税法的公平价值体系,从法源角度对税法公平价值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阐述,并就税收功能的发展对税法公平价值内涵的影响作了有益地探讨,提出了实现税法的公平价值是税收立法、执法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
补充资料:购买力平价理论
      各国之间的汇率应与各国之间价格水平的比率相一致的理论。 这一理论由瑞典经济学家 K.G.卡瑟尔在其《1914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1922)一书中正式提出。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形势动荡不定,各国通行不兑现纸币,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加剧。卡瑟尔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确立各国新的官方汇率,从而消除因物价变动造成的贸易困难,恢复正常的国际贸易关系。他认为,各国价格水平和货币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各国价格水平和汇率之间存在着一种可以比较的关系,这就是本国与外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应等于本国与外国价格水平之间的比率。
  
  例如,如果有代表性的一组货物在美国值2美元,在法国值10法郎,汇率就应该是1美元等于5法郎。因此,购买力平价理论认为:一个平衡的汇率是使所比较的两种通货在各自国内购买力相等的汇率,偏离于使国内购买力相等的汇率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如果一件货物在美国所值的美元价格相当于法国所值的法郎价格的1/5,而汇率却是1美元等于1法郎,那么每个持法郎的人就会把法郎换成同数的美元,而能够在美国购买5倍的货物。但市场上对美元的需求会使汇率上涨,一直达到1美元等于5法郎为止,也就是达到它的货币购买力的比率与用各国货币所表示价格水平的比率相等为止。这种汇率、货币、物价的关系用公式表达为:
  
  
  式中r表示汇率,M、P分别表示本国的货币和价格水平,Mf、Pf分别表示世界其他国家的货币和价格水平。
  
  根据这一方程式,可以导出把一国的货币价格与汇率联系起来的购买力平价理论公式:
  
  
  或
  式中汇率 r仍是用一国货币表示其他国家货币价格的比率,价格水平P和Pf的经济意义与上公式中的相同,但都以本国货币表示。用该公式可以根据各国的实际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预测或调整汇率,使该国的货币购买力不会因本国物价水平变动而失去在国际贸易中的购买力。换句话说,不论在世界何处,某一单位的该国货币通过调整汇率仍具有相同的购买力。
  
  购买力平价理论一直被各国中央银行所重视。但是许多经济学家批评这一理论有其自身的不足之处,认为它忽视了国际贸易中运输成本、关税、配额、其他限制以及产品差别对价格水平的影响。购买力平价理论也被运用于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收入、价格和产品的比较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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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