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igh-speed local area networks
[电信]高速局部地区网络
2) network; local-area;
通用局部地区网络
3) HSLN High Speed Local Network
高速局部网
4) local-area (LAN)
局部地区网;局部地区网
补充资料: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
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
亚洲一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简称亚太电信组织或APT,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政府间区域性电信组织。成立于1 979年7月1日.总部设在泰国曼谷:至1995年12月,有28个会员、4个准会员和32个列席会员。 该组织的宗旨是协调本地区内和国际电信网路的规范、计划和发展.促进已经一致同意的一切网路的实施;协助本地区内有效能的区域性和国际性电信网路的国内组成部分的发展;助成本地区内和国际电信电路的技术标准和路由规划的协调;寻求并实施区域性电信业务中有效的操作方法;协助国际电联承担技术研究和有关对本组织会员和准会员有共同利益的电信技术发展的其他研究;鼓励在会员和准会员间的资料交换、技术专家和其他专业人员交流;向要求提供援助的会员和准会员提供短期技术援助等。 该组织由会员、准会员和列席会员组成:①凡本地区内的联合国会员国或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会员国均有资格成为本组织的会员;按照该组织章程第十七条或第十jL条规定参与缔结该章程的国家,可成为该组织的会员;按上述章程条款无资格的国家,在得到该组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并按照规定参与缔结该组织章程后,亦可成为会员。②凡亚太经社会的准会员均有资格成为该组织的准会员。③凡由本组织某一会员、准会员提名的任何一个经营国内或国际电信业务的实体,作为一个电信企业,均有资格成为本组织的列席会员。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①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选任官员的权利;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中有一票表决权。②准会员,没有选举和被选举为选任官员的权利;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中无表决权。③列席会员,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大会、管理委员会的讨论的权利;没有选举和被选举为选任官员的权利;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中无表决权。 亚太电信组织的机构有:大会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亚太电信组织大会,为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由本组织的会员和准会员组成。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普通会议,必要时召开特别会议。亚太电信组织管理委员会.由本组织的会员和准会员组成。每个会员和准会员应派出一名代表(可偕数名顾问)。管理委员会每年开会一次。亚太电信组织秘书处,由本组织秘书处的执行主任—本组织主要行政管理官员,以及管理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若干名副执行主任和若十名其他职员组成。该组织的工作语言为英语。 中国于1976年10月25日,加入亚洲一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为会员。亚太电信组织第5届大会和第14届管理委员会会议于199。年n月12一2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代表当选为第五届亚太电信组织主席。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