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erformance of financial strategy
财务战略业绩
2) Financial Strategic Performance
财务战略绩效
3) business finance strategy
企业财务战略
1.
In such situation,business finance strategy is directly decisiv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本文通过对基于企业财务战略的绩效管理分析,总结分析企业的财务战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绩效管理体制方面的优秀成果,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运转协调时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以及捕捉发展机会提供可靠的依据。
4) strategic combination of financial performance with pay
战略财务绩效薪酬结合
6) financial performance
财务业绩
1.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the Operator Performance;
上市公司财务业绩与经营者业绩关系实证研究
2.
Using factor analysis, this paper evaluates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Chongqing.
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重庆市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业绩的综合评价,从其2004年度的11个主要财务指标提取了4个主要因子,用它们代表的各公司的综合业绩,根据每家公司的最后得分进行业绩的分析评价。
3.
Based on the financial and stock market data of China s listed firms acquired by foreign firms,during 1995~2003,this paper calculates the abnormal returns of the acquired firms and analyzes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采用1995~2003年所有被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股市和财务数据,计算并分析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事件前后,公司投资者在短、长期获得的累积反常收益以及公司财务业绩的变化。
补充资料: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consolidatedstatementofchangesinfinancialpoition)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consolidatedstatementofchangesinfinancialpoition)
以资金来源和运用说明企业集团在某一时期内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动态报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与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在内容和结构上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在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基础上增设了三个反映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对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变动影响的项目,包括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资本增加人合并范围的,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中还应增设“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用于反映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表述的会计报表时所产生的差额。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以及其他补充资料编制。其编制的程序与原理和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一样,其编制方法也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见“间接法”和“直接法”)。对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应按照如下方法作特殊处理。
(1)本期少股东损益应当归为流动资金来源(或抵消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在合并损益表中,本期少数股东利润(损失)列为合并净利润(损失)的减项,但并没有动用(增加)流动资金。相反,其性质与母公司的净利润(损失)相同,应作为流动资金来源的增加(减少)。
(2)少数股东本期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列为流动资金来源,增加数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以“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说明资金流入的子公司,从企业集团来看也增加了资金资源。
(3)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以“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单独反映。由于合并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不包括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与母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利润,性质完全相同,属于资金运用。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以及其他补充资料编制。其编制的程序与原理和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一样,其编制方法也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见“间接法”和“直接法”)。对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应按照如下方法作特殊处理。
(1)本期少股东损益应当归为流动资金来源(或抵消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在合并损益表中,本期少数股东利润(损失)列为合并净利润(损失)的减项,但并没有动用(增加)流动资金。相反,其性质与母公司的净利润(损失)相同,应作为流动资金来源的增加(减少)。
(2)少数股东本期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列为流动资金来源,增加数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以“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说明资金流入的子公司,从企业集团来看也增加了资金资源。
(3)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以“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单独反映。由于合并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不包括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与母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利润,性质完全相同,属于资金运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