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ultilayer Unite Distributed Simulation
多层次联合分布式仿真
2) multi-agents distributed-based simulation
多agents分布式仿真
3) multi-level simulation
多层次仿真
1.
Then,by using the holonic multi-agent system simulation method,a multi-level simulation method was proposed,which groups pedestrians based on different facility objects in the hub.
分析了大型客运枢纽仿真系统中的各子模块及其功能,构建了行人Agent模型,进行了枢纽内部设施的抽象方法研究;借鉴子整体系统仿真方法,提出了基于枢纽设施对象划分行人组织的子整体多层次仿真方法;最后构建出基于行人Agent的大型客运枢纽仿真系统框架。
4) DIS
[英][dɪs] [美][dɪs]
分布式仿真
1.
Research on technology of test and evaluation of homing seeker based on DIS;
基于分布式仿真的导引头试验与评估技术研究
2.
Analysis and Design of Network Communication Components for DIS;
一种面向分布式仿真的网络通信构件
3.
The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composition of air-defense countermine system based on the DIS(Distributed Interactive Simulation).
介绍利用分布式仿真技术开发的空防对抗系统的组成 ,并讨论了建立仿真数据库的原则、方法和技术途径 ,说明了对数据库的分布和动态操作的过程 ,并给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设计思想、方法和功能结构。
5) distributed simulation
分布式仿真
1.
Advanced distributed simulations based on grid;
基于网格的先进分布式仿真系统ADS-G
2.
Research on distributed simulation for train running;
区间列车运行分布式仿真方法研究
3.
Data Filtering in HLA-Based Distributed Simulation of Petri Nets;
基于HLA的Petri网分布式仿真中的数据过滤方法
6) multi-level simulation tool
多层次仿真工具
补充资料:《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980年 5月24日在日内瓦签订。中国参加了公约的起草和外交会议,公约至1984年初尚未生效。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把远洋运输、内河、公路、铁路以至航空运输联结起来的运输方式,是随着海运集装箱化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旨在调整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对多式联运的管理。公约分为序言和总则等9个部分,40条条文以及一个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海关事项条款的附件。公约是继《汉堡规则》之后制定的,对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期间、赔偿责任基础、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非合同赔偿责任、诉讼时效的管辖等方面都有着和汉堡规则大体相似的规定。诉讼时效也规定为两年,但如果在货物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或于货物未交付时,在应当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并说明索赔的性质和主要事项,则在此期限届满后即失去诉讼时效。
反映《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特点的有一些重要规定。例如,由于多式联运的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有时还会关系到国家计划的制订,因此,公约的第4条规定,本公约不得影响各国在国家一级管理多式联运业务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包括就下列事项采取措施的权利:多式联运经营人、托运人、托运人组织以及各国主管当局之间就运输条件进行协商,特别是在引用新技术、开始新的运输业务之间进行协商;颁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许可证;参加运输;为了本国的经济和商业利益而采取一切其他措施。又如,多式联运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如果不能查明发生阶段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的每包或其他货运单位计不得超过 920记帐单位,或按毛重每公斤计不得超过2.75记帐单位,以较高者为准(第18条)。对于确知货损发生阶段的,对这一阶段适用的一项国际公约或强制性的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高于上述限额,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这种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应按照该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予以确定。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把远洋运输、内河、公路、铁路以至航空运输联结起来的运输方式,是随着海运集装箱化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旨在调整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对多式联运的管理。公约分为序言和总则等9个部分,40条条文以及一个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海关事项条款的附件。公约是继《汉堡规则》之后制定的,对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期间、赔偿责任基础、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非合同赔偿责任、诉讼时效的管辖等方面都有着和汉堡规则大体相似的规定。诉讼时效也规定为两年,但如果在货物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或于货物未交付时,在应当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并说明索赔的性质和主要事项,则在此期限届满后即失去诉讼时效。
反映《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特点的有一些重要规定。例如,由于多式联运的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有时还会关系到国家计划的制订,因此,公约的第4条规定,本公约不得影响各国在国家一级管理多式联运业务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包括就下列事项采取措施的权利:多式联运经营人、托运人、托运人组织以及各国主管当局之间就运输条件进行协商,特别是在引用新技术、开始新的运输业务之间进行协商;颁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许可证;参加运输;为了本国的经济和商业利益而采取一切其他措施。又如,多式联运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如果不能查明发生阶段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的每包或其他货运单位计不得超过 920记帐单位,或按毛重每公斤计不得超过2.75记帐单位,以较高者为准(第18条)。对于确知货损发生阶段的,对这一阶段适用的一项国际公约或强制性的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高于上述限额,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这种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应按照该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予以确定。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