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other item bill
其他项目清单
1.
This paper analyzes on the features and nature of the expense generation in other item bill, advances the uncertainty of the compilation and valuation of other item bill, and points out some problems needing attention in the compilation of other item bill through actual examples.
分析了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发生的特点和性质,提出了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与计价的不确定性,通过实例指出了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ther item bill and shows how to make better use of other item bill of projec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wners and contractors.
分析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清单的特点,从业主和承包商2个角度探讨了其他项目清单的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其他项目清单。
3) other synthetic income items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 other purposes
其他目的
1.
The purpose of Civil Evidence Law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levels, among which the fundamental purpose is to find the truth and the other purposes include the efficiency of litigation, justice of procedure, settling the disputes, as well as protecting other interests.
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可以分为根本目的与其他目的两个层次。
5) other related matters.
其他有关的事项。
补充资料:项目融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
项目融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
【项目触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在项目融资贷款和担保协议中,有一些规约条款(cove-~t)运用得相当普遍。它规定了有关借款方资信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借款方以自己的资信向贷款方作出的履约保证。由于这种自身的担保在许多情况下扩及第三方,因此深得贷款方的重视。 1.消极担保条款 所谓消极担保指借款方向贷款方承诺,将限制在自己资产上设立有利于其他债权人的物权担保。消极保证条款是融资协议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它一般表述为:“只要在融资协议下尚有未偿还的贷款,借款人不得在其现在或将来的资产、收人或官方国际储备上为其它外债设定任何财产留置权,除非借款人立即使其融资协议下所有的未偿债务得到平等的、按比例的担保,或这种其它的担保已经得到贷款人的同意”。 消极保证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保证,它不同于担保受益权,消极担保不允许对借款人资产提出所有权、占有权、控制权和销售权的要求,也不允许贷款人在借款人破产或清算时提出任何优先权。借款人如果违反消极保证条款,以第_二三方为担保受益人把其资产作为担保,按照绝大多数法律,这种担保是无效的。虽然借款人因违反合同而负有责任,但由于借款人的资产被作为还款来源,这对贷款人来说仍然是很不利的。如果第三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消极保证条款,贷款人也许能指控任何使借款人作违约担保的有效性,但这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和有关的法律系统 2.准担保交易 在项目融资中除了上述各种形式,还有许多类似担保的交易。这些交易一般在法律上被排除在物权担保范围之外,而被视为贸易交易。但由于这些交易的经济效果类似物权担保,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物权担保法的限制而进行的,故也应归人广义的“担保”范围内。 (约租赁、卖方〔名义上是出租人)将设备租给买方(名义上的承租人)。卖方仍保留有对设备的所有权,买方则拥有设备的占有权;或者卖方将设备出售给一家金融公司或租赁公司并立即得到价款,然后该金融公司或租赁公司将设备租给买方。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租,卖方都足以在租期内收回成本。这实际上是一种商业信用,买方以定期交租金的方式得到融资,而设备本身则起到担保物的作用。 (2)出售和租回。借款方将资产卖给金融公司,然后按与资产使用寿命相应的租期重新租回。在这里价款起了贷款的作用,租金交纳就是分期还款,而设备则是“担保物”。 (3)出售和购回。借款方将资产卖给金融公司而获得价款,然后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时间购回。购回实际上就是还款,而资产在此也起了担保作用。 (4)所有权保留。也称有条件出售,即卖方将资产卖给债务人,条件是债务人只有在偿付资产债务后才能获得资产所有权。资产同样也成为“担保物”。 3.从属之债 从属之债是指一个债权人同意在另一债权人受偿之前不请求清偿自己的债务。前者称从债权人,其债权称为从债权,可由一切种类的债权构成,后者称为主债权人,即项目融资的贷款方。 从经济效果看,从债权对主债权的清偿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从属之债也对主债务提供了一定的担保。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