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sig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backed security
不良资产支撑证券的设计
3) 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
不良资产证券化
1.
A risk evalua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 on the basis of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
2.
It s already becoming a mainly international way to deals with 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
不良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国际上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方法,而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作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载体,它有着重要的“风险隔离”功能,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处于核心地位。
4) NPLs securitization
不良资产证券化
1.
International practice indicates that there are various environments for NPLs securitization development in different countries.
国际实践表明,各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育的基础环境不同:美国建立在相对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基础上,而日本、韩国、意大利则通过新的立法方式推进。
2.
Price and risk analyses are the key parts in NPLs securitization, that s also the emphasis of this paper.
本文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关键问题——证券的定价和风险分析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5) bad asset securitization
不良资产证券化
1.
Researching the relevant problems of bad asset securitization for our commercial banks is the aim of this paper.
在分析不良资产证券化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关键环节和产品设计等问题;从宏观经济体制和微观主体角度,分析了影响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制度性和市场性因素,并提出了推动和实施资产证券化应放宽机构投资者入市限制、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完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建立统一监管体系的政策性建议。
6) non-performing loans securitization
不良资产证券化
1.
The transaction structure of non-performing loans securitiz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is a tridimensional structure made up of institution as foundation, participants as elements, the right and duty between participants as the link.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是以制度为基础,以利益主体为参与元素,以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纽带,所组成的立体的流程架构。
补充资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合理处置不良资产272亿元
国家审计署今天发布公告,公布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999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发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和不规范不合理处置不良资产272.15亿元。公告全文如下:
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999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4年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华融公司、长城公司、东方公司、信达公司)总部及所属114家办事处1999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情况及审计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4家公司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和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招标拍卖、打包出售、利用外资和法律诉讼等多种市场化、专业化的处置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在促进盘活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4家公司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收购违规剥离的不良资产169.18亿元。
有的银行利用剥离之机,将以前年度经营损失转嫁给资产管理尽H缰泄ど桃杏?000年6月要求广东省分行等发放3.28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其银城、银海、万利、北疆等4家投资基金形成的损失,然后将贷款本息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华融公司广州、沈阳和哈尔滨办事处。还有的银行将隐藏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不良贷款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以此逃避责任追究。如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于2000年6月,在时任行长、副行长的操纵下,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编制虚假的贷款资料,将不符合剥离条件的29户企业贷款本息1844万元作为呆账违规剥离。对其中的18户企业,枣阳市法院出具了虚假的终结执行民事裁定书,这些裁定书全部由建行枣阳支行制作,法院盖章,案号、时间、内容均系伪造;对另11户企业,枣阳市政府出具了虚假关闭批复等,建行枣阳支行的债权确认书也均系伪造。在这29户企业贷款剥离前后,建行枣阳支行从中收回现金及实物资产720多万元,其中690万元隐匿账外,有502万元被转至个人名下。剥离不良资产环节发生的问题,主要责任在国有商业银行,但资产管理公司也负有收购审查把关不严的责任。
(二)违规和不规范不合理处置不良资产272.15亿元。
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虚假操作,故意低价处置。如2001年12月,信达公司长沙办事处在处置位于广东省南海市的130亩土地资产时,先收取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的价款,然后才进行评估、发布处置公告和举行拍卖会,而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是唯一的竞拍人。该土地基准价为每亩34万元,拍卖评估价为每亩11.63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每亩仅5万元。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后,为取得抵押贷款重新委托评估,评估价为6523万元,是拍卖评估价的4倍多、拍卖成交价的10倍多。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以3.18亿元价格将涉及90户企业的44.75亿元债权%26#8220;打包处置%26#8221;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后,又受中鼎公司委托进行处置,并按处置所得金额的4.35%收取服务费,截止2004年4月底,已收取服务费753.5万元,该办参与人员人均分得36万元。审计抽查其中两项债权发现,当时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均以零价格出售给中鼎公司,但转手再处置时价格分别为7500万元和2700万元。
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999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4年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华融公司、长城公司、东方公司、信达公司)总部及所属114家办事处1999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情况及审计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4家公司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和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招标拍卖、打包出售、利用外资和法律诉讼等多种市场化、专业化的处置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在促进盘活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4家公司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收购违规剥离的不良资产169.18亿元。
有的银行利用剥离之机,将以前年度经营损失转嫁给资产管理尽H缰泄ど桃杏?000年6月要求广东省分行等发放3.28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其银城、银海、万利、北疆等4家投资基金形成的损失,然后将贷款本息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华融公司广州、沈阳和哈尔滨办事处。还有的银行将隐藏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不良贷款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以此逃避责任追究。如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于2000年6月,在时任行长、副行长的操纵下,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编制虚假的贷款资料,将不符合剥离条件的29户企业贷款本息1844万元作为呆账违规剥离。对其中的18户企业,枣阳市法院出具了虚假的终结执行民事裁定书,这些裁定书全部由建行枣阳支行制作,法院盖章,案号、时间、内容均系伪造;对另11户企业,枣阳市政府出具了虚假关闭批复等,建行枣阳支行的债权确认书也均系伪造。在这29户企业贷款剥离前后,建行枣阳支行从中收回现金及实物资产720多万元,其中690万元隐匿账外,有502万元被转至个人名下。剥离不良资产环节发生的问题,主要责任在国有商业银行,但资产管理公司也负有收购审查把关不严的责任。
(二)违规和不规范不合理处置不良资产272.15亿元。
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虚假操作,故意低价处置。如2001年12月,信达公司长沙办事处在处置位于广东省南海市的130亩土地资产时,先收取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的价款,然后才进行评估、发布处置公告和举行拍卖会,而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是唯一的竞拍人。该土地基准价为每亩34万元,拍卖评估价为每亩11.63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每亩仅5万元。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后,为取得抵押贷款重新委托评估,评估价为6523万元,是拍卖评估价的4倍多、拍卖成交价的10倍多。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以3.18亿元价格将涉及90户企业的44.75亿元债权%26#8220;打包处置%26#8221;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后,又受中鼎公司委托进行处置,并按处置所得金额的4.35%收取服务费,截止2004年4月底,已收取服务费753.5万元,该办参与人员人均分得36万元。审计抽查其中两项债权发现,当时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均以零价格出售给中鼎公司,但转手再处置时价格分别为7500万元和2700万元。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