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gislation of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国际反恐怖主义立法
2) the conventions on the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反国际恐怖主义法
3) anti-terrorism legislation
反恐怖主义立法
1.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threats of terrorism, Australia has made anti-terrorism legislation which defines the essential conceptions,sets up the new terrorism crimes, rectifies the criminal procedures of terrorism crimes, gives some organizations the special power, and develops the preventative measures.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澳大利亚加快了反恐怖主义立法的进程,澳大利亚反恐怖主义法对基础性概念进行界定,增设了恐怖主义犯罪罪名,完善恐怖主义犯罪的诉讼程序,对有关部门进行特殊授权,并且严格了对澳大和亚本土的防范措施。
4)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国际恐怖主义
1.
Current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in global hegemony system;
全球霸权体系与当代国际恐怖主义
2.
Discussion on adaptability of extradition to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论引渡制度对国际恐怖主义适用的若干问题
5)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law
国际反恐怖法
1.
The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laws should incorporate the valu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o it in the course of making and implementing,guaranteeing that human ecology and the weak are protected through the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
国际反恐怖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融入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确保人类生态及弱势方在国际反恐怖法中受到保护。
6)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国际反恐怖
1.
So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should fac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in each link and all respects, it should guarante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ffective prot.
国际反恐怖活动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保护国际人权的。
补充资料:国际恐怖主义
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国际恐怖主义与刑事犯罪的国际恐怖活动两者所采用的手段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同小异,但一般说前者具有政治色彩,故又被称为政治恐怖主义。国际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日益频繁,在西欧、中东、拉丁美洲和南亚等地区蔓延。据统计1970年全世界发生的国际恐怖主义事件有 293起,1988年上升到 856起。80年代以前西欧各国是国际恐怖主义事件的高发地区,1968~1980年,全球范围的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共发生6714起,西欧地区有2206起,占32.9%。80年代以后高发地区转向中东,1988年发生的 856起国际恐怖事件中,有313起发生在中东地区,占36%。
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1972年1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3034号决议,成立由35国代表组成的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措施。197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79年又通过了《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为制止劫持飞机等活动,也分别于1963、1970、1971年通过了《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还有一些区域性组织也制定了反恐怖条约,如1971年《美洲国家组织关于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1977年《欧洲镇压恐怖主义公约》等。中国政府分别加入联合国和国际民航组织通过的上述公约。中国政府一贯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以恐怖主义手段进行政治斗争。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日益频繁,在西欧、中东、拉丁美洲和南亚等地区蔓延。据统计1970年全世界发生的国际恐怖主义事件有 293起,1988年上升到 856起。80年代以前西欧各国是国际恐怖主义事件的高发地区,1968~1980年,全球范围的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共发生6714起,西欧地区有2206起,占32.9%。80年代以后高发地区转向中东,1988年发生的 856起国际恐怖事件中,有313起发生在中东地区,占36%。
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1972年1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3034号决议,成立由35国代表组成的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措施。197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79年又通过了《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为制止劫持飞机等活动,也分别于1963、1970、1971年通过了《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还有一些区域性组织也制定了反恐怖条约,如1971年《美洲国家组织关于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1977年《欧洲镇压恐怖主义公约》等。中国政府分别加入联合国和国际民航组织通过的上述公约。中国政府一贯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以恐怖主义手段进行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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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