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nstitutional Legal Person Mode
事业法人模式
2) legal person of non-profits or public welfare organizations
事业法人
1.
The key to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above is to enlarge the connotation of the legal person of public institutions and construct the concept of legal person of non-profits or public welfare organizations.
扩大现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内涵,构建事业法人的概念,使事业法人能够包容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原事业单位法人,可以有效而简便地解决上述困境。
3) Business Model
事业模式
1.
Study on the Reasonability,Mea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事业模式创新的提出、内涵与特征
4) legal persons of institutions
事业单位法人
1.
The unified manner called "central exchange-branches" should be utilized;meanwhile,the property transaction market should be non-profit legal persons of institutions,and its basic organizational model should be membership,in order to bring out mandatory system changes from top to down led by government.
统一化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应采用"中心交易所——分支机构"的统一模式;同时,产权交易市场应是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法人,其基本组织模式亦应采用会员制,实现政府主导下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5) mod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人事管理模式
1.
At present,academic field takes more transverse analysis than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values and mod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所发生的社会变革不仅表现在经济生产领域,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人事管理理念以及在这些理念指导下的人事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革,表现在:在人事管理原则的层面,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在人事管理运行特征的层面,由非理性向理性转变;在人事管理职能的层面,由农业社会单纯地侧重选人、用人和治人发展成了由遴选、培训、薪酬管理、激励措施等多个部分组成的全方位的人事管理职能体系。
6) pattern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and control
人事管控模式
补充资料:植物命名的模式和模式标本
科或科级以下的分类群的名称,都是由命名模式来决定的。但更高等级(科级以上)分类群的名称,只有当其名称是基于属名的也是 由命名模式来决定的。种或种级以下的分类群的命名必须有模式标本根据。模式标本必须要永久保存,不能是活植物。模式标本有下列几种:
(1)主模式标本(全模式标本、正模式标本)(holotype)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著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2)等模式标本(同号模式标本、复模式标本)(isotype)系与主模式标本同为一采集者在同一地点与时间所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3)合模式标本(等值模式标本)(syntype)著者在发表一分类群时未曾指定主模式而引证了2个以上的标本或被著者指定为模式的标本,其数目在2个以上时,此等标本中的任何1份,均可称为合模式标本。
(4)后选模式标本(选定模式标本)(lectotype)当发表新分类群时,著作未曾指定主模式标本或主模式已遗失或损坏时,是后来的作者根据原始资料,在等模式或依次从合模式、副模式、新模式和原产地模式标本中,选定1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即为后选模式标本。
(5)副模式标本(同举模式标本)(paratype)对于某一分类群,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等模式或合模式标本以外同时引证的标本,称为副模式标本。
(6)新模式标本(neotype)当主模式、等模式、合模式、副模式标本均有错误、损坏或遗失时,根据原始资料从其他标本中重新选定出来充当命名模式的标本。
(7)原产地模式标本(topotype)当不能获得某种植物的模式标本时,便从该植物的模式标本产地采到同种植物的标本,与原始资料核对,完全符合者以代替模式标本,称为原产地模式标本。
(1)主模式标本(全模式标本、正模式标本)(holotype)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著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2)等模式标本(同号模式标本、复模式标本)(isotype)系与主模式标本同为一采集者在同一地点与时间所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3)合模式标本(等值模式标本)(syntype)著者在发表一分类群时未曾指定主模式而引证了2个以上的标本或被著者指定为模式的标本,其数目在2个以上时,此等标本中的任何1份,均可称为合模式标本。
(4)后选模式标本(选定模式标本)(lectotype)当发表新分类群时,著作未曾指定主模式标本或主模式已遗失或损坏时,是后来的作者根据原始资料,在等模式或依次从合模式、副模式、新模式和原产地模式标本中,选定1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即为后选模式标本。
(5)副模式标本(同举模式标本)(paratype)对于某一分类群,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等模式或合模式标本以外同时引证的标本,称为副模式标本。
(6)新模式标本(neotype)当主模式、等模式、合模式、副模式标本均有错误、损坏或遗失时,根据原始资料从其他标本中重新选定出来充当命名模式的标本。
(7)原产地模式标本(topotype)当不能获得某种植物的模式标本时,便从该植物的模式标本产地采到同种植物的标本,与原始资料核对,完全符合者以代替模式标本,称为原产地模式标本。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