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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unity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
On the Community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the economy, ethic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dvanced culture.
本文立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实际,通过对诚信原则及东北三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体举措的比较,对东北三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3)  social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
信用社会建设
4)  social credit system
社会信用体系
1.
The Important Prop Up of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Credit Institution;
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支撑:信用制度
2.
A study of the information restraint mechanism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息约束机制的研究
3.
Consideration on issues of building China s social credit system;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5)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信用体系建设
1.
According to these issues and the reality of Henan,in order to promote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SME in this region,effectiv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regarding some aspects such as policy establishment,management system,capital support and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存在着政策滞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到位及创业辅导不足等问题,需要结合河南实际,从政策制定、管理体制、资金支持、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推进该地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6)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信用体系建设
补充资料:中华民国时期信用体系
      指1912~1949年期间中国的信用体系。
  
  构成 大致由下面四部分组成:
  
  以外商银行为代表的帝国主义金融资本势力 鸦片战争后,外国在华设立银行的数量迅速增加。比较著名的外商银行有:英国的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美国的花旗银行等。此外,外商还设有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信用机构。
  
  以钱庄(银号)为代表的中国旧式金融机构 钱庄、银号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经营货币信用业务。在中国南方一般称为钱庄,北方则多称为银号。钱庄在鸦片战争以后,被外商银行及其买办所利用,并与外商银行日益结合,在国内金融市场的地位逐步提高。随着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资本扩张很快。清王朝灭亡以后,钱庄顽强地生存下来。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1912~1914年间,全国平均每年有钱庄4600余户,资本7161万余元,公积金、存款和发行纸币为8000万元,年平均资本总计在1.5亿元以上。钱庄的经营方法以信用为主,适应旧式商业习惯,在外国银行的支持下,建立了自己的汇划制度,信用周转灵活。代销洋货、代办土货的商人大都利用钱庄签发的庄票,以资周转。20世纪30年代以前,这类庄票在上海市面流通的数目约在20亿两以上,可以省去同等数额现金的流通。同时,国内贸易资金的融通也主要由钱庄承担,钱庄在外地虽无自己的分支机构,但借助于各地同业的联络,到处可以通汇。钱庄的申票是国内贸易流通的主要信用工具。各地银两对银元的比价,银元与铜元的比价,相互拆款的拆息,以及各地内汇汇率等金融行情,都由钱庄业控制,以该业挂牌行市为准。1927年以后,钱庄开始衰落,1933年废两改元进一步削弱了钱庄控制金融市场的能力。以后,随着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和官僚金融垄断资本的形成,钱庄(银号)的业务日渐萎缩。中国旧式信用机构除钱庄(银号)外,还有典当、高利贷者等。钱庄(银号)、典当、高利贷者代表了民国时期信用事业中的封建势力,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经济的特性。
  
  
  以银行为代表的资本主义信用机构 中国自己的第一家银行建立于1897年,到1911年清王朝灭亡时,全国建立的银行不过十几家,其中主要是官办和官商合办的银行,最著名的是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民国以后,中国的银行业尤其是民族资本银行有了较大的发展。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一起成为北洋政府的国家银行。到20世纪20年代初,比较重要的民族资本银行均已建立,如被称为"南三行"的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被称为"北四行"的盐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和中南银行等。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官僚资本迅速膨胀,逐渐建立起由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信托局,以及中央合作金库组成的官僚金融垄断资本体系。这"四行二局一库"垄断了全国绝大部分金融业务,至使民族资本的银行受到官僚金融资本的压迫和排斥而趋于衰落。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金融事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为了保障军队供给,改善人民生活,发展经济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建立银行,发行货币。海陆丰、湘赣、中央、闽浙赣、湘鄂赣、湘鄂西、鄂豫皖、川陕、陕甘等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的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达50余家,发行纸币、布币、银币、铜币、兑换券、流通券、信用券、存款券、信用条、股票等 200余种。如海陆丰劳动银行、东固平民银行、闽西工农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工农银行等都曾发行各自的货币。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也都建立了银行,如陕甘宁边区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冀南银行、北海银行、晋绥边区银行、华中银行等。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战争的胜利进程,革命根据地的金融事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个时期建立的银行有中州农民银行、内蒙银行、长城银行、东北银行等。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金融事业的转折点。此后,各革命根据地银行归并中国人民银行,改组为人民银行的各地区分行。
  
  特点 ①帝国主义的金融资本在中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②中国的钱庄、典当、高利贷等封建信用机构依然存在,并具有相当的势力;③以银行为代表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信用事业不能正常发展,代表大资产阶级、大地主利益的官僚金融资本垄断了中国的金融事业,民族金融资本只能在外国金融资本、中国官僚金融资本和封建性的金融机构的夹缝中求生存;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金融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最后取代上述金融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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