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uction implementer
实施拍卖主体
1.
This thesis illustrates the nature of auction from the legal sense, then analyses causes that justify the court as auction implementer and discusses issues on auction base price, venue and public announcement.
本文首先阐明了法院执行中拍卖的法律性质,进而分析了应由法院担任实施拍卖主体的理由,并对拍卖保留价、地点、公告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2) auction entity
拍卖主体
3) auction practice
拍卖实践
4) Auction experiments
拍卖实验
6) auction
[英]['ɔ:kʃn] [美]['ɔkʃən]
拍卖拍卖
补充资料: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政府主管部门和土地购买者,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当众进行某块土地的拍卖,竞投者通常举着统一编号的牌子应价,一般情况下是出价最高的竞投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公开拍卖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一种主要形式,其主要程序如下:1.政府土地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介等方式,提前公告出让地块的地点、用途、面积及拍卖土地的地点、时间等一些有关事宜。2.在规定的地点、时间,由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通常是土地管理人员)主持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拍卖底价,并且根据应价喊出每一口加价金额,由用地单位举牌应价竞争,最后与应价最高者当场成交。3.成交者应该按《土地使用规划》与政府土地主管部门鉴订《土地使用合同书》,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款项,所交保证金可抵付地价。公开拍卖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金融业、商业、房地产业等一些竞争性强、盈利率高的行业。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控制的一级土地市场,出让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后,用地者必须按照与土地所有者鉴订的合同要求使用土地,出让是有偿、有期限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