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Taxation System Land
租税制度
3) tenancy system
租佃制度
1.
A Research on North Tenancy System and Its Effect in the Twenties and Thirtie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北方乡村租佃制度及影响研究
2.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volution of land ownership and tenure in China s rural are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nancy system indicates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 ownership and tenure has progressed from inequality towards equality;the role of tenure is increasingly distinct;the long-term tenure is a powerful stimulus to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从租佃制度的视角观察传统中国社会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关系的演进路径,可以见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从不对等到逐渐平等,使用权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且长期的土地使用权对农业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4) institution rent
制度租金
1.
Because of the different combination of marketization and government power,decreasing rates of institution rents are different among areas,which lead to different patterns and paths of evolution.
在转轨时期,特定地区的初始制度禀赋构成该地制度演进的逻辑起点,它规定了制度演进的可能方向;市场化程度与政府权力大小的不同组合及其协同演进,使得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制度租金降低速率,这决定了该地区制度演进的具体方式和路径;“逻辑起点+动态演进路径”的不同组合,使得各地区呈现出丰富多样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
5) Land tenure system
租佃制度
1.
Land tenure system comes into being on the precondition of the separation between land ownership and land use right.
租佃制度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前提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土地经营制度。
2.
In view of the American scholar Dwight H·Perkins s method concerning about the land distribution and land tenure system of China in 1368~1968,this paper studies the land tenure syste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agricultural outcome.
帕金斯研究中国近代农村土地分配和租佃制度的方法的基础上,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租佃制度对农业生产的作用进行了研究,通过对租佃率和租佃契约的内容以及性质进行分析,得出了在一定条件下租佃制度完全有可能对农业产出产生积极作用的结论。
6) tribute and tax institution
贡租制度
补充资料:城镇住房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
城镇住房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
城镇住房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是城镇居民生活用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表现制形式,是住房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运行机制及相应贯穿于各个环节的一整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它主要包括:住房生产建设方式,住房供给投资体制,住房分配使用体制和住房权属体制,以及住房资金融通、市场管理、维修服务等各种体制。 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最大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它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应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同时,中国的住房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中国城镇住房制度就是根据住房固有的商品属性和特有的福利性质而制订的有关政策体制。1949年以来,中国的住房制度经历了几次变革。50年代中期以前,基本上沿袭了旧有的住房体制,私房比重较大,同时还有政府直管公房和企事业自管公房,住房基本实行有偿消费,公房租金水平相当于当时的成本租金。5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城镇住房制度实行国家包、低租金、高补贴、福利制的实物分配体制,把住房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单一地通过国家积累来投资建设。住房建成后无偿地分配给职工居住,象征性地收取租金,由国家补贴维修、管理等费用。在住房产权上,强调单一的全民所有制,限制、排斥私人建房、买房和拥有私人住房。在住房管理上,实行政府、企业、事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住房消费约束机制,造成住房严重短缺和超前消费并存,住房问题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最主要问题之一。70年代末,城镇住房制度逐步进行改革。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力求实现以下3方面的目标:①改革现行住房体制,确定新的住房体制的目标模式。把住房由公有制为主,改变为个人所有为主的住房所有制形式;把住房运行机制由原来的按产品经济模式运行改变为按市场经济运行.逐步向以商品性为主、福利性为辅的住房制度转变;提高住房消费在个人消费中的比例,促进居民消费结构的调整,并逐步实现住宅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②配套改革工资、财政、金融、物价、计划等体制.为确定新的住房制度创造条件③发展房地产业,巩固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分步提租、出售公房、以租促售、租售并举,鼓励合作建房和私人建房: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开的原则,各地区、各城市制定相应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也将由不成熟和不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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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