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oral sanction
道德制裁
1.
The moral san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moral theories.
道德制裁是道德理论中的重要部分。
3) moral control
道德控制
1.
This system mainly consists of four parts,namely,policy and law control,organization control,market control and moral control.
该系统由政策和法律控制、组织控制、市场控制和道德控制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组成部分相对于整个系统来说是子系统,它们各有自己的特点、结构和功能,并且整个系统的运行还呈现出目的性、非线性和线性统一和可控性的原则。
2.
Accord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 of crime control-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public security, the control of pick-pocketing can be summarized as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moral control, social control and judicial control.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犯罪控制基本方针,可以把扒窃行为的控制概括为道德控制、社会控制、司法控制三个基本方面。
3.
To cultivate and perfect people′s moral emotion,und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oral life in our country,we must focus on the mainstream of moral influence,the overall optimum of moral enviroment and the appropriation of moral control.
从我国目前道德生活的实际出发 ,要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感 ,必须着力于道德教化的深度走向、道德环境的全面优化、道德控制的合理适
4) moral despotism
道德专制
1.
And this sort of extremist moral idealism will finally lead to moral despotism.
这种道德理想主义极端化的后果便是道德专制。
5) moral mechanism
道德机制
1.
Aiming at the moral problems existing in administrative power operation,such as the too extensive scope and the improper means of power operation as well as the failure and wrong goal of power exercising,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e important function of moral mechanism to restrain the exercising of power.
笔者针对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以下四方面的道德问题:权力运行的范围过大;权力运行的手段不正当;权力行使不能正确到位;权力行使的目的错误,指出以道德机制来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功能。
2.
The moral mechanism in the company administration,though a non-official rule in the system,is the internal requirement for the institutional stability of the company administration.
公司治理中的道德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的内在要求,是一套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6) system morality
制度道德
1.
In the author s point of view,system morality is more emportant than that of individual s during the transfortant of economic system.
作者认为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 ,制度道德远比个人道德重要 ,并在疏解体制伦理概念的基础上 ,提出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存在着相应的道德设定 ,同时初步地讨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德原则的基本条件 ,从而为新时期的道德建设探寻基本的路
补充资料:财政制裁
国家财政机关根据法律对违反财政法规和财政纪律者的处罚。又称财政处罚。
目的和作用 通过厉行财政法纪,保证国家利益、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参加国民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正当权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者给予经济打击。财政制裁具有强制性。它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一经裁决,便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财政制裁也具有平等性。对违反财政法纪的单位和人员的制裁,主要依据违法违纪的事实和情节来量处。
历史沿革 中国的财政制裁自夏、商、周时期就已出现,以后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也都有具体规定。例如:汉武帝时对私人拥有的车船征税,法律规定每辆车和每条船征税120钱,商人加倍,要求有车船者向政府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罚戍边一年,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又如唐代中期实行两税法后,取消了原有的一切税收,为保证新税法的顺利实施,规定征旧税者要依法治罪。到中华民国时期,同以前相比,财政制裁更趋完善,在这一时期颁布的预算、决算法、公库法和各种税法中都有体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颁布的一系列财政法令、规章制度中,对财政制裁都有明确的规定。
制裁形式和分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6),中国的财政制裁,除构成犯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外,根据事实和情节有两种主要形式:①经济制裁。主要有征收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②行政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财政制裁的分寸:①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单位,处以罚款的,其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的五倍。两项处罚可以并处。②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行政领导人,给予罚款处罚时,罚款最高不超过相当于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行政处分和罚款可以并处。③对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无论数字大小,都应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冲转有关的项目。④对于违反财政法规、弄虚作假而骗取的先进荣誉称号,应当由授于单位予以撤销。
目的和作用 通过厉行财政法纪,保证国家利益、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参加国民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正当权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者给予经济打击。财政制裁具有强制性。它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一经裁决,便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财政制裁也具有平等性。对违反财政法纪的单位和人员的制裁,主要依据违法违纪的事实和情节来量处。
历史沿革 中国的财政制裁自夏、商、周时期就已出现,以后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也都有具体规定。例如:汉武帝时对私人拥有的车船征税,法律规定每辆车和每条船征税120钱,商人加倍,要求有车船者向政府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罚戍边一年,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又如唐代中期实行两税法后,取消了原有的一切税收,为保证新税法的顺利实施,规定征旧税者要依法治罪。到中华民国时期,同以前相比,财政制裁更趋完善,在这一时期颁布的预算、决算法、公库法和各种税法中都有体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颁布的一系列财政法令、规章制度中,对财政制裁都有明确的规定。
制裁形式和分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6),中国的财政制裁,除构成犯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外,根据事实和情节有两种主要形式:①经济制裁。主要有征收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②行政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财政制裁的分寸:①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单位,处以罚款的,其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的五倍。两项处罚可以并处。②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行政领导人,给予罚款处罚时,罚款最高不超过相当于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行政处分和罚款可以并处。③对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无论数字大小,都应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冲转有关的项目。④对于违反财政法规、弄虚作假而骗取的先进荣誉称号,应当由授于单位予以撤销。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