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公共环境建设项目
1)  public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公共环境建设项目
2)  Public Environment Project
公共环境项目
1.
Study on the Auditing Model of Public Environment Project;
公共环境项目绩效审计模式研究
3)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
公共建设项目
1.
In order to control a runaway increase in investment, we should learn the advancedexperiences of management from developed countri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management of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avoid administrative interference, thus raising the investment benefitsof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为解决公共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投资三超现象 ,在项目管理中 ,应融合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 ,尽可能避免行政干预 ,从而提高公共建设项目的投资效
4)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公共建设项目
1.
Developing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post-evaluation work, it may improve the investment benefit, enhance the management level, optimiz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alize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政府公共建设项目后评审对于政府改进投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effects of government preference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publ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文章在综述了政府偏好对于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决策失误的几点建议:提高政府官员专业素质;细化公共建设项目决策过程中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完善各方监督和决策公开制度;建立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5)  public projects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
1.
Research on the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of Public Projects;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研究
2.
Study on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of Public Projects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3.
Among the multiple management patterns of public projects,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establish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s to implement projects of city construction.
在目前我国众多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中,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来实施项目是其中一种有效途径。
6)  public trans-region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
跨地区公共建设项目
补充资料: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计划决策、工程设计、组织施工和验收投产各个阶段,对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
  
  意义  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重大国策。在基本建设中做好这一工作,可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有利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造福于子孙后代,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提出并规定,要把环境保护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联系起来,把环境污染解决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之中,使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现、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措施  中国对基本建设中的环境保护,主要措施是:①建设项目的确定,必须考虑布局的合理性,使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在现有的大城市和环境已经严重污染的地区,一般不新建、扩建大型的工业项目。在城镇生活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和自然保护区等,不准建设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②兴建企业必须充分注意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使其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到最少的程度。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③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在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境质量评价,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再编制项目的设计任务书。④项目的选址报告,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进一步对环境进行论证,阐明选址方案对环境的影响。⑤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阐明环境保护设计依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处理工艺和达到的排放指标;防治污染设施的种类、构造和操作规范;绿化设计;环境措施概算等,以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⑥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必须相应将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明确列出,其投资额必须有保证。⑦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竣工后,应当修整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周围环境。在施工中,应当防止或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⑧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施工、试运转等过程中,可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成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或变相投产造成环境污染的,要追究责任。⑨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违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规定,造成自然环境破坏、污染和其他公害,除承担赔偿责任外,环保部门可对其罚款,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