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cided Facts
已决事实
2) judged fact
既决事实
1.
It is the courts duty to ascertain and apply judged facts.
既决事实是法院确定的终局判决所确认的事实。
3) pro-decided issue
预决事实
1.
The theory of pro-decided issues has been a sensitive area of the doctrine of civil procedure.
预决事实是否具有预决效力的问题,是民事诉讼法学中一个较为突出的理论难点。
4) The matter has been cleared up.
事情已经解决。
6) On Judged Fact
论既决事实
补充资料:《宋朝事实类苑》
宋代史料辑集。原名《事实类苑》。宋代江少虞辑。生卒年不详。江少虞字虞仲,常山(今属浙江)人。徽宗政和进士。调天台(今属浙江)学官,为建州(今福建建瓯)、饶州(今江西波阳)、吉州(今江西吉安)太守,俱有治绩。此书成于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任吉州时。江少虞的著述除此书外,有杂著经说奏议百余卷,已佚。
《宋朝事实类苑》78卷,记录了北宋太祖至神宗120多年间的史实,分"祖宗圣训"、"君臣知遇"等24门。其中以诗文为内容的,有"诗歌赋咏"、"文章四六"2门。其他各门,涉及诗文的地方也不少。引用的诸家记录约50种,其中半数以上已失传或残缺。失传的书中属于诗话的,即有《名贤诗话》和《三山居士诗话》两种。残缺的书中,有的与诗文关系密切,如记载杨亿平生见闻的《扬文公谈苑》和张师正的《倦游杂录》二书,《说郛》和《类说》都曾选辑。此书引用《杨文公谈苑》达一百几十条,引用《倦游杂录》亦近百条,比《说郛》和《类说》所辑多了一些。所引之书,现虽有传本,但江氏所据者为原本或接近原本的版本,而又全录原文,不加增损,往往可以订补今传本的讹脱。
通行本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排印本。又有63卷本。
《宋朝事实类苑》78卷,记录了北宋太祖至神宗120多年间的史实,分"祖宗圣训"、"君臣知遇"等24门。其中以诗文为内容的,有"诗歌赋咏"、"文章四六"2门。其他各门,涉及诗文的地方也不少。引用的诸家记录约50种,其中半数以上已失传或残缺。失传的书中属于诗话的,即有《名贤诗话》和《三山居士诗话》两种。残缺的书中,有的与诗文关系密切,如记载杨亿平生见闻的《扬文公谈苑》和张师正的《倦游杂录》二书,《说郛》和《类说》都曾选辑。此书引用《杨文公谈苑》达一百几十条,引用《倦游杂录》亦近百条,比《说郛》和《类说》所辑多了一些。所引之书,现虽有传本,但江氏所据者为原本或接近原本的版本,而又全录原文,不加增损,往往可以订补今传本的讹脱。
通行本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排印本。又有63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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