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OLAS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  Inter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  SOLAS 1974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4)  offshore
海上
1.
A review and prospec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offshore drilling;
海上钻井发展综述与展望
2.
The supereicial points of view of the type of production platform used for offshore margin oil field of China;
我国海上边际油田采油平台选型浅谈
3.
Safety Reliability Analysis of Petroleum Steel Constrcion in Offshore Ice Region;
冰区海上石油钢结构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5)  on the sea
海上
1.
Robberies on the sea occur in such broad areas that they cover both the sea and the land, with ampler premeditation and preparation.
海上抢劫犯罪活动区域非常广阔 ,涉及海上和陆上 ;犯罪预谋性强 ,准备比较充分 ;犯罪多为团伙作案 ,成员复杂 ;犯罪行为暴力色彩浓厚 ;窝赃销赃地选择性大 ;犯罪案件侦查涉外因素较多 ,取证较为困
6)  marine
海上
1.
Current electronic, telecommunication, delivery, computer, calculating and other high techniques applied in marine seismic survey have remarkably developed 3-D high resolution reguirements of the exploration works.
90年代以来,电子工程、通信传输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并应用于海上地震勘探事业中,为海上地震数据采集技术的新进展创造了条件;而海上地震勘探向三维及高分辨率方向发展,则为推动海上地震数据采集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些外部条件及内在需求促使海上地震数据采集不断地发展和更新。
2.
The author s company conducted the marine coal field drilling exploration project on Beizao and Liangjia west sea areas for Longkou Coal and Electric Power Company Limited.
笔者于2006年4月承揽了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海域及梁家西部海域海上煤田钻探施工项目。
3.
Warranties in marine insurance were originated from the English marine insurance practice.
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制度起源于英国海上保险,其中《1906年海上保险法》共有九条有关保证的规定,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为保障海上航行船舶上的人命安全,对船舶结构、设备和性能等规定统一标准的国际公约。 根据公约规定,各缔约国所属船舶须经本国政府授权的组织或人员检查,符合公约规定的技术标准,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从事国际航运。1912年4月10日,英国大型豪华客船“泰坦尼克”号载客1 316人、船员885人,从英国南安普敦启航驶往美国纽约,航行4天之后在北大西洋北纬40046尹、西经50014‘处与冰山相撞,于15日2时20分沉没。该船所载2 201人中只救起7n人,其余全都葬身海底,成为世界上最大船舶海难事故。1913年由英国政府倡仪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关于海上人命安全的国际会议,讨论了船舶救生设备、无线电通信、冰区附近航行的减速或转向等事项,会后于1914年1月20日制定了第一个《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涉及船舶结构、分舱、救生和消防设备、无线电通信、航行规则和安全证书等。公约只适用于载有12名旅客以上的船舶,但公约一直没有生效。1929年召开了第二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于5月1日通过了《1929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这个公约比1914年的公约提出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要求,但仍未生效。1948年召开了第三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通过了《1948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于1952年n月19日生效。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已改称国际海事组织)于1960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在伦敦召开了第四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在1948年公约的基础上制定了《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规定了各项船舶安全证书介约于1965年5月26日生效。197生年10月20日至n月1日,海协在伦敦召开第五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在修正1960年公约的基础上,制定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其主要内容涉及船舶检验、船舶证书、船舶构造、消防和救生设备、航行安全、无线电设备、谷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等许多方面。其技术规则部分,与1960年公约相比,主要增加了油船消防安全措施,为救助目的使用的无线电装置,为避碰应配备雷达等电子助航设备,采用新的散装谷物规则等。公约于1950年5月25日生效。截至1984年s月31日,共有81个缔约国。中国政府于1980年1月7日批准了这一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1978年2月6日至17日,海协在伦敦召开了国际油船安全和防止污染会议,会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在检查发证、操舵装置、雷达、惰性气体装置和证书格式等方面提出了补充要求。此议定书是一个独立文件,于1981年5月1日生效。截至1984年8月31日,已有49个国家参加此议定书。中国政府于1982年12月17日加入此议定书,议定书自1983年3月17日起对中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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