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knowledge integration in clustered firms
集群企业知识整合
2) The study of knowledge integration
企业知识整合研究
3) knowledge-intensive enterprises
知识密集型企业
1.
The Study of the Acquisition of Human Resources Integration in Knowledge-intensive Enterprises;
知识密集型企业并购中人力资源整合与激励研究
2.
In the knowledge-intensive enterprises,knowledge workers are their key factors that affected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nterprises.
在知识密集型企业里,“知识工人”是决定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如何激励他们是管理者的核心任务。
5) Knowledge Cluster
知识集群
6) corporation knowledge
企业知识
1.
In corporation, the knowledge-chain composed of personal knowledge, group knowledge and corporation knowledge is an interactive, ordered, recycling system.
在企业内部由个体知识、团队知识和企业知识构成的知识链是一个互动的、有序的循环系统;企业内部的知识链管理就是要不断地将分散的、非系统化的个体知识、团队知识转化为系统的企业知识,改善企业决策所面临的知识约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The integrationmanagement of corporation knowledge is the application of integration managementtheory on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field.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终来源在于企业知识的集成能力,企业知识集成也是企业创新的必由之路。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