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ultural conflict and choice
文化冲突与选择
4) liberty and conflict
选择自由与冲突
6) cultural conflict and communication
文化冲突与交流
补充资料:《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 in the Event of Armed Conflict
Guanyu Fasheng Wuzhuang ChongtuShi Baohu Wenhua Caiehan de Gong-ylle《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conven,ionfor统。尸ro,ee才10。OjCultural ProPerty in the Event ofArmedCo明ict) 1954年5月14日订于海牙。由苏联、美国和英国等50个国家签署。至1977年10月,有68个国家批准或加人。公约由序言、40条正文及实施条例、议定书组成。主要内容有:缔约各国承诺尊重在自己领土内及其他缔约各方领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建筑、艺术品或历史上有价值的纪念物等文化财产;不得为任何目的对上述文化财产及保护这些财产的设备作任何使用;设法禁止对文化财产以任何形式实施的盗窃、抢劫、侵占或破坏;不得征用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可以移动之文化财产;不得对文化财产实施任何报复行为。公约还对文化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输办法、标记办法及公约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蒋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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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