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venture capital company
创业投资公司
1.
A Study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 of Chinese Venture Capital Company;
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2.
This paper discussed moral hazard problems of investment manager when venture capital company select projects.
文章讨论了创业投资公司进行项目选择时投资经理的道德风险问题,并结合目前中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
3.
This thesis emphatically discusses the capital resources of venture capital company and makes some further researches on the financial channels of VCC from different aspects such as governments,banks,trust companies,funds,enterprises,residents and foreign investors.
本文着重介绍了创业投资公司的资本来源 ,从政府、银行、基金、企业、私人非银行金融机构 ,海外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多角度地探讨了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渠道 ,并进行了深入的分
3) 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 (CVC)
公司创业投资
1.
Research on the Value Creation Mechanism and Information Dilemma of 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 (CVC);
公司创业投资(CVC)的价值创造机制与信息困境问题研究
6) state-owned venture capitals
国有创业投资公司
1.
Hence,for the success of state-owned venture capitals,the core subject is to recognize the risks and research the risk management mechanism in their operation.
论文以国有创业投资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风险管理为主线,探讨创业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如何在国有创业投资公司有效利用。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