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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gional cooperation harmonizes
区域合作协调
2)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mechanism
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3)  reginal combination and cooperation
区域联合与协作
4)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区域合作协定
5)  region coordination
区域协调
1.
Design of expert region coordination control system in DMF recovery process;
DMF回收过程专家区域协调控制系统设计
2.
To reduce conflicts of branch line traffic flow and trunk road traffic flow in urban traffic networks, a region coordination fuzzy control algorithm is proposed in this paper.
为了缓解城市区域交通网络中支线交通流与主线交通流之间的矛盾,根据系统工程中大系统分解协调的控制思想,提出了一种区域协调模糊控制算法,重点介绍了协调控制的设计思想及控制结构。
6)  regional coordination
区域协调
1.
From ecologic invasion to city competition and regional coordination;
由生物入侵到城市竞争与区域协调
2.
Regional Coordination of Small Towns Development in Developed Area——Taking Duqiao,a Town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the Case;
经济发达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区域协调——以浙江省杜桥镇为例
3.
By analyzing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in the regional coordination in Pearl River Delta,this study discovers that the root lies in the conflictbetween th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erigid di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region, market fail-ure in some fields and the absence of macro-controlof the government in these fields.
从剖析珠三角区域协调问题的成因入手,指出导致不协调的根源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单元高度分割以及市场机制在一些领域的失灵和政府宏观调控在这些领域的缺失;同时,在概括西方发达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总结可供珠三角借鉴的一些经验教训;此外,对珠三角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的基础进行了分析,提出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自下而上的强烈沟通愿望是其优势条件,而将长期存在的行政区经济格局和与港澳协调制度安排的复杂性是其劣势条件;最后,明确了珠三角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的原则和基本思路,并具体探讨了区域协调机制建立的两种方案和今后完善的方向。
补充资料: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团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涉及流域内的6个国家有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联合自强的机制,也是一个通过加强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的机制。这块面积23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有人口2亿3千多万,自然资源丰富,是极具开发潜力的地区之一。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项目为主导,比较务实。到2005年,六个成员国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119个合作项目,动员资金总额约53亿美元。其中,贷款项目19个,投资近52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00个,赠款金额超过1亿美元。这些项目对次区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01年第10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战略框架》,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投资、贸易、旅游等11大标志性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出资方,负责筹措各类资金和提供各种技术援助。迄今为止,亚行共提供项目贷款14亿美元,技术援助6000万美元。
领导人会议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国名字母顺序轮流主办。部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下设专题论坛和工作组。
2002年11月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左图)。与会6国领导人总结了过去10年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经验,确认了未来10年的合作前景及承诺,进一步加强了6国伙伴关系。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发言,敦促湄公河各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快经济增长步伐。会议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使次区域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议还发表了联合宣言并决定,今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2005年7月4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主题为“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温家宝总理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并决定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08年在老挝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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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