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
1.
Study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biological medicine industry in Jilin province;
吉林省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2.
Expectation the Tang-Steel of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11th-FY";
唐钢知识产权工作“十一五”期间展望
3.
Anaslysis of the Affirmation and Reparntion of Infrin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Farniture Industry;
对家具业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与赔偿的探讨
5)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知识产权
1.
Analysis of status quo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in universitie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和对策
2.
Comment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he field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research;
关于水利水电科研领域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若干思考
3.
China s accession to WTO and la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加入WTO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影响
6)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知识产权
1.
Problems and Strategi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Hospitals affiliated to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高校附属医院知识产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
Discussion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of high-tech enterprise;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问题探讨
3.
Different thinking of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emerging technology firm based on dynamic capability;
基于动态能力的新兴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思维变革
补充资料: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
《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TreatyonIntellectualPropertyinRespectofIntegratedCircuits),简称《华盛顿公约》(WashingtonTreaty),1989年5月26日缔结于美国华盛顿。
《华盛顿公约》共2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联盟的建立;定义;条约的客体;保护的法律形式;国民待遇;保护范围;实施、登记、公开;大会;国际局;修改;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保障;保留;争议的解决;参加;生效;退出;文本;保存人;签字。该公约明确规定,“集成电路”是指一种产品,在它的最终形态或中间形态,是将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集成在一块材料之中和/或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布图设计(拓扑图)”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
《华盛顿公约》规定成员国应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实行注册保护,注册申请无须具有新颖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所有人在其产品投入商业领域后两年之内提交申请即可,保护期至少为10年。受保护的条件除了“独创性”、“非一般性”之外,还有“非仅仅其有关功能的有限表达方式”。公约还规定了国民待遇,即各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只能要求与本国国民一样地履行手续,并给予同样的保护。这与诸版权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不同,而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相似。
1989年中国成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
《华盛顿公约》共2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联盟的建立;定义;条约的客体;保护的法律形式;国民待遇;保护范围;实施、登记、公开;大会;国际局;修改;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保障;保留;争议的解决;参加;生效;退出;文本;保存人;签字。该公约明确规定,“集成电路”是指一种产品,在它的最终形态或中间形态,是将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集成在一块材料之中和/或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布图设计(拓扑图)”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
《华盛顿公约》规定成员国应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实行注册保护,注册申请无须具有新颖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所有人在其产品投入商业领域后两年之内提交申请即可,保护期至少为10年。受保护的条件除了“独创性”、“非一般性”之外,还有“非仅仅其有关功能的有限表达方式”。公约还规定了国民待遇,即各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只能要求与本国国民一样地履行手续,并给予同样的保护。这与诸版权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不同,而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相似。
1989年中国成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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