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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b-communication
分众(小众)化传播
2)  small minorityofcommunication
小众化传播
3)  Demassify Communication
分众化传播
4)  minority communication
小众传播
1.
With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appearance of new media,nowadays the new characteristic of communication form is developing from traditional "mass media" to "minority communication", just produced the new media culture different from past media culture at the same time.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媒体的出现,当今一个传播形式的新特点就是,由传统的"大众传播"向"小众传播"转移深入,同时也就产生了与以往媒介文化有所不同的新媒介文化。
2.
The paper analyzes the tendency of minority communication from the point of the history of communication and cultural patterns of modern society.
文章从传播的发展史和现代社会的文化形态的角度对当前小众传播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大众文化的发展历程和哲学的角度进一步阐述大众文化的受众分化越来越明显的现象,进而在回顾西方文化研究历史和分析我国学者研究内容的基础上,提出较为细致的分众化分析和个案研究将成为大众文化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趋势。
5)  Focus communication
分众传播
1.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ocial groups to choose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edia, experts called this mode "Focus communication".
根据社会不同特征群体选择特定媒介,专家称这种传播模式为分众传播。
6)  popular transmission
大众化传播
1.
But in my opinion, in order to protect and transmit the Revolutionary - classic better in modem society, we must follow the market principle and execute popular transmission.
而在笔者看来,“红色经典”要在当今社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播,必然遵循顺应市场的前提实施大众化传播。
补充资料:
      商代农业生产者。或称众人,文献上又称"小人"。众人大多原为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有些最初即是劳动群众,有些则源于因各种原因而地位下降的贵族。他们一般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地位处于社会下层。在商代甲骨文中,常见众人耕作、参与田猎活动的记载。
  
  殷商时期, 众、众人亦经常被征作战, 接受军事训练,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部分。商王对他们非常重视,甲骨文中就累见"米众"一词。"米" 读作 "敉"或"幇",《说文》云:"敉,抚也。"即恤抚众人之意。《尚书·盘庚》三篇,第一篇即是记载盘庚迁殷时召集众来王庭,对之训话。从甲骨文中用词语气来看,商王对众常用"令""乎",与差遣某地奴隶主时用言有相似之处,而不同于奴隶。甲骨文中亦不见有用众作人牲的记载。甲骨文的"丧众"、"丧众人"等,应视为众逃避劳役、兵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亡失。可见,众与奴隶有所差别,仍具有一定的地位,应是介于奴隶主贵族与奴隶之间的一个阶层。
  
  
  
  在殷墟发现的近千座平民墓地中,大多数墓都有葬具和数量不等的随葬品,如农具、兵器及狗等,可?淠怪饔κ谴邮屡┮瞪幸欢ǖ纳蜕钭柿希庇植斡胱髡降娜恕U庑┤送坠俏挠胂惹匚南字兴窃氐闹诘纳矸窒喾纱丝芍庑┬∧辜粗诘哪乖帷?
  
  关于众和众人的身分问题,虽经多年争论,仍有许多不同见解,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意见:
  
  ① 认为是自由平民。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徐喜辰《商殷奴隶制特征的探讨》、斯维至《关于殷周土地所有制问题》。
  
  ② 认为是家长制家庭公社成员。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赵锡元《试论殷代的主要生产者"众"和"众人"的社会身分》。
  
  ③ 认为是奴隶主。束世澂《夏代和商代的奴隶制》认为,甲骨文中"众"和"众人"有别,前者属于统治阶级, 后者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商代基本生产者。 陈福林《试论殷代的众、众人与羌的社会地位》认为,"众"和"众人"虽同属奴隶主阶级,但前者是奴隶主阶级中上层基本力量,后者则是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
  
  ④ 认为是奴隶。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及李亚农《殷代社会生活》、陈梦家《西周金文中的殷人身分》、王承祒《试论殷代的直接生产者──释羌释众》、《对于〈试论殷代的直接生产者──释羌释众〉的几点补充意见》、王玉哲《试述殷代的奴隶制度和国家的形成》。
  
  ⑤ 认为是族众。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张政拏《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
  
  上述五种意见最大的分歧在于众和众人的身分是否为奴隶。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对古代史料,包括甲骨、金文、考古及古文献等的深入研究。据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第一种意见较可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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