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nternational ships registry regime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2) international ship registry
国际船舶登记
4) maritime lien registration system
船舶优先权登记制度
5) Ship Nationality Registration
船舶国籍登记
6) registerdepth
船舶登记深度
补充资料:船舶登记
船舶登记 ship registry 船舶取得国籍必须完成的手续。为能在公海上航行,按国际法准则,船舶必须在某国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和悬挂该国国旗。船舶所有权的登记通常与船舶取得国籍的登记在同一船舶登记机构进行。船舶所有权的变更、转让和抵押必须在船舶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方能具有法律效力。一国指定的船舶登记机构设有船舶登记册,记录登记船舶的有关事项,在有权益方提出要求时,供其查阅或提供资料。 船舶登记有正常登记和开放登记。正常登记除要求申请登记的船舶具备保证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外,还必须与登记国之间具有真正的联系,即船舶必须是本国国家所有或本国人资本占总额一半以上,以及船员配备必须是本国公民或占船员半数以上是本国公民等项。开放登记指申请登记的船舶除保证航行安全的技术条件外,可不具备上述正常登记的其他条件,只要每年向登记国家交一定费用,即可取得该国国籍。以此种方式取得国籍的船舶称为开放登记船,又称方便旗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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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