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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nority military thought
少数民族军事思想
2)  military thought
军事思想
1.
Mao Zedong s military thought and ancient art of war;
毛泽东的军事思想与古代兵法
3)  military thinking
军事思想
1.
Giving an overview of Liu s idea of aggressive defense,it analyzes the essence,evolution and value of Liu s military thinking.
本文考察了他一生中主要的军事实践活动,如建炎四年的富平之战、绍兴末年的宋金之战、特别是绍兴十年的顺昌之战等影响全局的重要战役,全面论述了刘锜积极防御的军事思想,并分析了这一军事思想的基本特点、形成发展过程及时代价值。
2.
Celebrities in ancient and present times have made different cultural analyses of the military thinking in Military Science of Sun Tzu,which shows the significance and special value of the analyses of the study of Sun Tzu science.
通过古今名家对《孙子兵法》军事思想体系不同文化解读的回望,揭示出这一问题在孙子学研究上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价值。
3.
Sun Tzu s innovative and progressive military thinking and modern military transformation are intimately connected.
孙子革新进步的军事思想与当代军事变革有着密切的血肉联系。
4)  military thoughts
军事思想
1.
Discussing the simplicity of Zuozhuan s military thoughts;
论《左传》军事思想的古朴性
2.
Military Thoughts of "East Zhejiang" School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论南宋浙东学派的军事思想
3.
There were military practice guided by the military thoughts in The Book of Changes in Spring-Autumn Period.
春秋时期已有运用《周易》军事思想直接指导战争的事实。
5)  On the Military Thinking of Tujia Nationality
论土家族军事思想
6)  National thought
民族思想
1.
Assessment on Jiang Zemin s national thought research;
江泽民民族思想研究述评
2.
About Sima Qian s ideological problem,the history world has discussed from the different perspectives,such as philosophy of history thought,economic thought,national thought,humanities thought and so on in recent years.
围绕着司马迁思想问题,史学界近年来从多个角度就其历史哲学思想、经济思想、民族思想、人文思想等方面进行了考察研究。
补充资料: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各少数民族除有一定聚居区外,有的民族还有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散居在全国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们长期忍受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有的为了谋求生存,故意隐瞒其民族成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阶级被消灭,产生民族压迫的根源已不存在,由于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长期和汉族居民生活在一起,在当地人口中所占比例又很小,其民族平等权利往往被忽视。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散居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切实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对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参加各种人民团体和各种职业等权利,均予以法律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诉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申,必须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民族平等权利。
  
  散居少数民族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族平等权利之外,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干部参加。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参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建立民族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还从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大力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培养本民族出身的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在招工、征兵和招收各种工作人员时,对散居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照顾;扶持和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的林、 牧、渔业和传统的工艺品生产; 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中小学、民族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尽可能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对他们的节日所需物资的供应也给予适当照顾。
  
  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散居地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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