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division of GBCM
国债流通市场的分割
5) negotiable bond
流通债券
6) liquidity of treasury bond
国债流动性
1.
More and more academic researches, therefore, are carried out in this field, such as researches on the issuance style, the scale, and the liquidity of treasury bond.
自从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在摸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债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学术界对国债发行方式、国债适度规模、国债流动性等方面的讨论也日益增多。
补充资料:国债流通市场的组织结构
国债流通市场的组织结构
【国债流通市场的组织结构】国债流通市场同整个证券流通市场一样,按其所依赖的市场组织状况可分为有组织的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1.有组织的场内交易市场 有组织的场内交易市场是国债流通市场的最规范形式,它是指经过国家批准的、于一定时间、按一定规则买卖特定上市国债券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内的交易价格是国债流通市场上的基准价格。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是国债交易活动的主体,它只是一个供国债买卖者集中进行国债交易的固定场所,实际交易过程是由交易所的会员,即有权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经纪商或证券商买进或卖出国债。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的国债交易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国债交易是在有形的交易市场中集中进行的,有固定的建筑物作为集中的交易大厅。大厅中设有专门的柜台和席位,并有现代化的电脑等设备。 第二,交易所内从事国债业务者必须是经过注册或许可的证券商,且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其他公众投资者进行国债交易,必须委托经纪商进行。 第三,交易所价格形式采取竞价制。 第四,交易所有特定的交易制度和规则等。 在上述四个特征中,竞价制可以说是交易所内国债交易最典型的特征。 所谓竞价制,是指经纪商在接到公众投资者买卖国债的委托指令后,立即去交易所内指定国债的交易台执行委托的一项制度。由于买卖某种国债的客户可能有多人,因此在交易所买卖该种国债的经纪商相应地也有多人。交易时,买方经纪商和卖方经纪商分成两个群体,互相报出价格。只有当买卖经纪商报出的买卖价格一致时,即可成交。在这种竞价制国债交易情况下,交易者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第一,价格优先原则。它指的是价格最高买方报价和价格最低卖方应价优先于其他一切报价并优先成交。 第二,时间优先原则。当买方报价和卖方要价以同一价格报出时,谁最先提出报价,谁就有优先成交权。 第三,客户优先原则。经纪商不仅代理客户买卖,而且也可以自营。当经纪商同时得到相同买方报价和卖方要价时,应优先执行客户的委托指令,以防经纪商先己后人,牟取利益。 第四,数量优先原则。当众多客户的委托指令都以相同的买方报价和卖方要价时,数额大的优先于数额小的成交。 交易所的国债交易程序通常包括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四个环节。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债券,从中赚取佣金,不承担交易风险;经纪商自营,赚取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价差,承担交易风险。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