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odel of medical assistance
医疗救助模式
1.
OBJECTIVE To study on the assessment of six urban poor people to the model of medical assistance,afford the reasonable policy and measur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odel of medical assistance.
目的研究分析6城市贫困居民对医疗救助模式的评价,为医疗救助模式的建设和改进提供合理的政策建议。
2) medical assistance
医疗救助
1.
On medical assistance for the poor population in China;
对我国城镇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思考
2.
Status and promotion measures on urban medical assistance system in China;
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现状与改进措施
3.
Study on Four Levels of Link-up between Medical Assistance and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 on Program Design;
论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的四个层次
3) Medicaid
[英]['medɪkeɪd] [美]['mɛdə'ked]
医疗救助
1.
The institutional flaw and improvement plan on China Medicaid System;
中国贫困医疗救助模式的制度缺陷及其改进思路
2.
Policy notions and institution design of China s Medicaid to urban poor;
中国城市贫困医疗救助的理念与制度设计
3.
On Improving Medicaid System of Disadvantaged Group in our Country;
论建立健全我国城乡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制度
4) medical aid
医疗救助
1.
Medical aid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 in Shanghai;
关于上海市弱势人群医疗救助的若干思考
2.
Health services marketability and medical aid;
医疗服务的市场性与医疗救助
3.
A Tentative Studying of Establishing the Medical Aid System for Poor Vulnerable Groups
构建贫困弱势群体医疗救助体系的探析
6) Medical relief model
医疗救援模式
补充资料:植物命名的模式和模式标本
科或科级以下的分类群的名称,都是由命名模式来决定的。但更高等级(科级以上)分类群的名称,只有当其名称是基于属名的也是 由命名模式来决定的。种或种级以下的分类群的命名必须有模式标本根据。模式标本必须要永久保存,不能是活植物。模式标本有下列几种:
(1)主模式标本(全模式标本、正模式标本)(holotype)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著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2)等模式标本(同号模式标本、复模式标本)(isotype)系与主模式标本同为一采集者在同一地点与时间所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3)合模式标本(等值模式标本)(syntype)著者在发表一分类群时未曾指定主模式而引证了2个以上的标本或被著者指定为模式的标本,其数目在2个以上时,此等标本中的任何1份,均可称为合模式标本。
(4)后选模式标本(选定模式标本)(lectotype)当发表新分类群时,著作未曾指定主模式标本或主模式已遗失或损坏时,是后来的作者根据原始资料,在等模式或依次从合模式、副模式、新模式和原产地模式标本中,选定1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即为后选模式标本。
(5)副模式标本(同举模式标本)(paratype)对于某一分类群,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等模式或合模式标本以外同时引证的标本,称为副模式标本。
(6)新模式标本(neotype)当主模式、等模式、合模式、副模式标本均有错误、损坏或遗失时,根据原始资料从其他标本中重新选定出来充当命名模式的标本。
(7)原产地模式标本(topotype)当不能获得某种植物的模式标本时,便从该植物的模式标本产地采到同种植物的标本,与原始资料核对,完全符合者以代替模式标本,称为原产地模式标本。
(1)主模式标本(全模式标本、正模式标本)(holotype)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著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2)等模式标本(同号模式标本、复模式标本)(isotype)系与主模式标本同为一采集者在同一地点与时间所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3)合模式标本(等值模式标本)(syntype)著者在发表一分类群时未曾指定主模式而引证了2个以上的标本或被著者指定为模式的标本,其数目在2个以上时,此等标本中的任何1份,均可称为合模式标本。
(4)后选模式标本(选定模式标本)(lectotype)当发表新分类群时,著作未曾指定主模式标本或主模式已遗失或损坏时,是后来的作者根据原始资料,在等模式或依次从合模式、副模式、新模式和原产地模式标本中,选定1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即为后选模式标本。
(5)副模式标本(同举模式标本)(paratype)对于某一分类群,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等模式或合模式标本以外同时引证的标本,称为副模式标本。
(6)新模式标本(neotype)当主模式、等模式、合模式、副模式标本均有错误、损坏或遗失时,根据原始资料从其他标本中重新选定出来充当命名模式的标本。
(7)原产地模式标本(topotype)当不能获得某种植物的模式标本时,便从该植物的模式标本产地采到同种植物的标本,与原始资料核对,完全符合者以代替模式标本,称为原产地模式标本。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