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Chinese ocean fishery law system
中国海洋渔业法律体系
1.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hinese ocean fishery law system has walked through the process for 50 years,three development stages,having already become the more perfect law system.
中国海洋渔业法律体系的建设走过了50年的历程,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已形成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我国海洋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 fisheries law
渔业法
1.
Review of fisheries law and common fisheries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渔业法和共同渔业政策综述
6) fishery law
渔业法
1.
Implementing China fishery law changed the state of non-law completely during development of fishery economy.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实施,彻底改变了我国渔业发展无法可依的状态,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渔业法执行起来存在诸多障碍。
补充资料:淡水渔业经济
淡水渔业经济
economics of freshwater fisheries
淡水渔业经济(eeonomies of freshwaterfisheries)海岸线以内的淡水水域中水生动植物的捕捞、采集、养殖以及产品的冷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再生产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内陆淡水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沟渠,以及江河入海的河口等。 世界淡水渔业经济概况世界淡水渔业在整个渔业经济中不占主要地位。1984年,世界淡水渔获量972万吨,仅占世界总渔获量的12%;产量增长也不快,1950一1984年只增长1.2倍。淡水渔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中国淡水渔获量占世界首位,1984年淡水渔获量225万吨,占世界淡水渔获量的24 .3%。其次是印度,1984年淡水渔获量为108万吨,占世界淡水渔获量的n%。占第三位的是苏联,1984年为88万吨。同年,淡水渔获量在50万一60万吨的有菲律宾、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在20万吨左右的有坦桑尼亚、越南、乌干达、日本和巴西;尼日利亚、泰国、缅甸、墨西哥、埃及、乍得等国都是10多万吨。20世纪7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淡水水域污染严重,淡水捕捞业的产量减少,转向发展淡水养殖业。 中国淡水渔业经济概况中国是世界上拥有广囊的内陆水域国家之一,内陆水域2 670万公顷,其中可养殖的水面500多万公顷。淡水鱼类资源丰富,已发现的本国原产种有700多种,还有河口回游性鱼类60多种,有约半数是具有食用价值的经济鱼类,其中个体大、产量高、具有渔业经济价值的有50多种。此外,还有虾、蟹、贝、螺以及鳖、鳄、鱿等适于淡水养殖的水产品种。 中国淡水渔业产量,1936年曾达50万吨,至1949年降到15万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淡水渔业恢复和发展很快。1951年已恢复到1936年的产量,1957年发展到118万吨,1959年达123万吨。60年代初产量下降,1962年降为78.5万吨。70年代有所回升,1975年回升到106 .5万吨,直到1980年才恢复到50年代末的产量。此后5年发展最快,1985年发展到285万吨,5年增长1 .2倍。其中淡水捕捞是减少的,淡水养殖是增加的。淡水捕捞渔获量最高年是1960年66.8万吨,1985年降到47 .5万吨;而淡水养殖渔获量则由1960年50万吨到1985年增至238万吨。在淡水总渔获量中,捕捞产量1960年占57%,到1985年降为占16.7%;而淡水养殖产量,则由1960年占43%到1985年占83.3%。1985年淡水渔业产量中,鱼类占96.9%,虾、蟹类占1.9%,贝类占1.2%。 中国淡水捕捞渔业,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产量60一70%;其次是黄河流域,产量占13一14%,黑龙江、辽河流域占10%;再次是珠江流域,产量占4一5%。在50年代初,个体渔民使用的渔船多为1一2吨的小船,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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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