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ocial public organizations
社会公共组织
1.
Based on the orientation of social public organizations, 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fostering social public organizations is an inexorable trend of the reform of political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besides, only bringing the disputes between social public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members in the exercise of public functions into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can mak.
本文在对社会公共组织进行定位的基础上 ,指出培育社会公共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同时 ,只有将社会公共组织在行使公共职能时与其成员之间的纠纷纳入行政诉讼中来 ,才能最终在国家、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政治生态平衡。
2.
No matter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in the 1970s, or the association revolution in the 1990s, all demonstrate that the social public organizations are developing.
不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还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社团革命,都毫无疑问的揭示了非政府的社会公共组织的兴起与发展。
2)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公民社会组织
1.
The improvement of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are the co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foundations of a harmonious and soldiery society.
健全的公民社会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心所在,它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与团结的基础。
3)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公民社会组织
1.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of China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Democracy;
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2.
In China,as a special organizational institution rather than the government,market or family,the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is showing its value and function in promoting social harmony and development.
在我国,作为处于政府、市场、家庭之间的一种特殊组织结构,公民社会组织在社会的协调与发展中已经初显其价值与作用。
4) com-society
公共社会
1.
This paper explains a new concept of "com-society".
"公共社会"不仅是一个新概念,更是一个新理念。
5) social organization
社会组织
1.
The analysis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innov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Hunan social organization;
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创新探析
2.
Social Capital and the Oper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GAN DONG Water User Association Case Study;
社会资本与社会组织运转——以甘东用水协会为例
3.
Class as a junior commune or a social organization——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debate in educational sociology;
班级:初级群体还是社会组织——一个教育社会学论争的实证性解释和结论
6) social organizations
社会组织
1.
Building up social organ izations and bringing their public service provider role into full play,strengthening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are important parts of the social administrative mode transaction.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是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2.
Based on intensive research,this paper looks back at the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Guangdong,and anal.
2000年以来,广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会作用不断增强,逐步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配套政策、法制建设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3.
Different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are founded among Chinese minorities during their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
我国少数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与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传统社会组织,尽管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各不相同,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均具有血缘宗族组织向社会地域组织过渡的共同特点,带有明显的宗法性特征。
补充资料: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法律上的存在形式。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财产形式。包括:①全社会的公共财产,又称全民的公共财产;②部分劳动群众的集体财产。
全社会的公共财产 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一般采取国家财产的形式。它是通过剥夺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建立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而迅速增长。国家财产包括:国有的工厂、商店、农场、银行、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邮电以及国有的矿藏、水流、森林、土地和其他天然资源。国家财产由国家按照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统一支配,或由国营企业按照统一计划实行自主经营。某些国有的矿藏、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小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租赁等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经营。
劳动群众的集体财产 通过劳动者自愿联合和集资建立的,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城乡合作经济所有的生产工具、建筑物、土地、运输工具和其他各种生产资料。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劳动者的集体意志和利益支配和使用,也可由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承包经营。
公有制经济的产品 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共财产还包括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这些产品,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用于生产过程,仍是公共财产;一部分作为公共消费资料,如文化教育设施,公共医疗设施,体育设施等等,也仍是公共财产;一部分个人消费品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劳动者,成为个人财产(见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财产)。
爱护和保护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富强和全体劳动者共同富裕的源泉。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主人的责任和他们的共同经济利益,是人们自觉地爱护公共财产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把爱护公共财产规定为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国家和各级经济组织通过思想教育和行政措施,克服少数受旧社会思想影响的社会成员对待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保护公共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全社会的公共财产 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一般采取国家财产的形式。它是通过剥夺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建立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而迅速增长。国家财产包括:国有的工厂、商店、农场、银行、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邮电以及国有的矿藏、水流、森林、土地和其他天然资源。国家财产由国家按照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统一支配,或由国营企业按照统一计划实行自主经营。某些国有的矿藏、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小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租赁等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经营。
劳动群众的集体财产 通过劳动者自愿联合和集资建立的,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城乡合作经济所有的生产工具、建筑物、土地、运输工具和其他各种生产资料。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劳动者的集体意志和利益支配和使用,也可由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承包经营。
公有制经济的产品 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共财产还包括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这些产品,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用于生产过程,仍是公共财产;一部分作为公共消费资料,如文化教育设施,公共医疗设施,体育设施等等,也仍是公共财产;一部分个人消费品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劳动者,成为个人财产(见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财产)。
爱护和保护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富强和全体劳动者共同富裕的源泉。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主人的责任和他们的共同经济利益,是人们自觉地爱护公共财产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把爱护公共财产规定为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国家和各级经济组织通过思想教育和行政措施,克服少数受旧社会思想影响的社会成员对待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保护公共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