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文学是指欧洲各国中世纪时期的文学。在史学上,一般认为中世纪是指从公元450年左右罗马帝国衰亡到15世纪文艺复兴之间约1000年的时间。其思想文化上的主要特征是天主教会的势力强大,基督教神学影响到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在内的一切艺术形式。
西方学术界对中世纪文学的认识和评价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在19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中世纪文学是辉煌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学和发端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文学之间的低谷。这期间经济停滞、倒退,政治反动,蒙昧主义猖獗,文学成为神学的附庸。但19世纪早期的浪漫派作家们在中世纪哥特文化中看到了理想主义、英雄主义、对精神的崇尚和对女性的赞颂,中世纪文学得以重新发掘,并被认为是西方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流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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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述
中世纪早期的欧洲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动荡。发源于斯堪的纳维亚的日耳曼诸部反复南进,逐渐定居到现在的英国、意大利、法国、德国等地;源于亚洲的斯拉夫各部迁徙到今日东欧、南欧等地;7世纪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东帝国逐渐崛起,不断侵扰地中海沿岸地区。这些民族迁徙在带来频繁战乱的同时,也促进了欧洲各人种、各民族的融合,使得欧洲形成一种空前整齐划一的文明特性:以罗马天主教会为核心,以拉丁语为书面语言、以封建采邑制度为社会体制。
中世纪盛期的欧洲已摆脱遭受外来侵略的境地。一方面,天主教会成为欧洲勿庸置疑的统治力量,以拉丁语写出的宗教文学是中世纪文学的主流。基督教文学融合了欧洲本土文化和希伯莱文化,为西方文学的发展带来了东方元素。另一方面,通过十字军东征、对外贸易的恢复,欧洲成为地中海东部另人生畏的势力。商业和贸易的复兴导致城镇及现代资产阶级的前身市民阶层的诞生,具有近代文学雏形的市民文学形成规模,和僵化的天主教会文学分庭抗礼。教会文学和世俗文学虽彼此抵触,却共同构成了整个中世纪文学发展的格局。
尽管中世纪各阶段彼此有许多相异之处,但始终保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即以神的存在来解释宇宙、世界和人,基督教始终是这一千年中社会变迁的最重要的因素。尽管在很多时候基督教文明钳制和扼杀了世俗文化的发展,但也正是基督教文明在欧洲社会四分五裂、互相斗争的时候以空前强大的道德力量维持并传承了欧洲的统一信仰和价值。但不可否认的是,和活泼的市民文学相比,教会文学无疑是程序化、平庸的。
中世纪文学的发展依社会变迁的轨迹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罗马帝国衰亡至公元1000年为早期,是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也是基督教的先哲们确立教会文学规范的年代;从1000年至1300年为兴盛期,市民文学开始崛起,英雄史诗大量出现;从1300年至15世纪是衰落期,以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出现为终结。
[编辑] 宗教文学
中世纪欧洲宗教文学作品数量庞大且种类繁多。《圣经》高居神授人录的宝座,自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中世纪通行的《圣经》是诸多神学家反复编纂和修订而成的,以拉丁语(天主教会)和希腊语(东正教会)写就。《圣经》由《旧约》和《新约》两部分组成,在整个中世纪统摄着一切文化活动。《圣经》的版本非常多,著名的包括“七十贤士译本”和“拿西山抄本”等。这些不同版本的圣经内容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9世纪初时罗马教会编纂的“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成为天主教的法定本《圣经》。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圣经》被大量译成各种其它语言。
中世纪大部分宗教文学都是在圣经故事和使徒行传的基础上扩充的,价值不大。相反,一些基督教的神学家的宗教著述丰富了宗教文学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