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mitative investor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2) independent investor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5) the interest body of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pri
证券投资基金私募主体
6) investment model/portfolio
投资模型/证券组合
补充资料:证券市场主体
证券市场主体
【证券市场主体]1.证券发行人 在证券市场上,作为证券的发行人,即资金的筹集者主要有以下四大类。 (l)政府。政府作为债务人,在证券市场上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债券主要有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也称公债券即国债。各国中央政府发行债券有不同名称,但发行的目的都是为了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的政府投资。我国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种类主要有国库券、财政债券、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转换债及国库券收款凭证。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机构如省、市等发行的债券,其目的是为地方建设筹集资金。 (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发行金融债券,增加信贷资金来源。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主要为重点建设项目和进出口政策性贷款筹集资金,如1望科年我国开发银行和国家商业银行发行65()亿元的金融债券。一般来说,金融债券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所筹集到的资金,全部用于特种贷款和政策性贷款,不得娜作他用。 (3)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来筹集资金。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生效后,按《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发行资格规定:①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1刃万元。②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c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⑤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满足上述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投资人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本集为一体,统一经营使用、自负盈亏、论股分利的企业组织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流通,股东所持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同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发行公司债筹集资金。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资本的渠道比较宽。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的种类较多,既有个人投资者,也有机构(集团)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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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