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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pervising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relationship
行政监督关系
3)  Take charge of a legal relation
监督法律关系
4)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
行政法律关系
1.
Deconstru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 between public college & university and government in China;
解构与重构:我国公立高校与政府的行政法律关系
2.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is one main body of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 and an important category of the administrative law field.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行政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行政程序法的发展为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法律依据。
3.
The traditional theory paid excessive attentions to the legal status of administrative subject,and in the meanwhile despised relative people s status and function in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 of administration,which made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
传统理论过分注重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轻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行政法律关系以直接管理为主导,不利于调动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行政法朝着文明、民主及科学的方向发展。
5)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行政法律关系
1.
Under the affection of traditional legal theory, the school in China usually don’t think human body as object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国内学者受传统法学理论影响,一般不将人身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2.
The third party to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is a new area in the research of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律关系除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外 ,还存在着第三方主体即行政第三人。
6)  administrative law relations
行政法律关系
1.
Research on Administrative Law Relations between University and Student;
高校与学生行政法律关系探析
2.
The traditional theori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relations can not adapt to modern service administration and has also obstruc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law relation theories for they are comparatively greatly part-sided.
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有较大的片面性,无法适应现代服务行政,也阻碍了行政法律关系理论的发展。
补充资料: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是:①组织与管理权利。即行政机关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权利。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组织与管理权时,主要采取发布行政管理法规和执行行政措施的方式二②强制与处罚的权利。即对一切不眼从行政机关在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中发布的规则和决定的任何个人、集体、单位或机关,依法强制其执行,对一切违反行政机关在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中发布的规则和决议的任何个人、集体、单位或机关,依法给予处罚③委托与监督的权利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更好地进行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有权将其部分权利委托给其他机关、单位、团体或公民行使,国家行政机关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国家行政机关的义务是:①执行的义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因此,这种义务表现为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这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义务。②眼务的义务行政机关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为人民眼务.为基层服务尽纠正不当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义务:行政行为是对宪法、法律的具体实施,对人民利益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违纪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此时行政机关承担着纠正不当和违法违纪行为.对过失人员追究责任.对给人民造成的损失予以补救的义务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①合法权益受保护的权利。②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二.且对行政机关监督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是:工遵守各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义务。②接受委托代理执行的义务瑟承担违法后受处罚的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的唯一性.使其有别于其他的法律关系,特别是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包括:工当事人的一方必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一由于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国家行政机关、阅家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都可以成力行政法律关系巾的一方,{口另方必定是川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具有不可替代性。这里所说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授权进行某些行政管理的组织。②单方面性。即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一般都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愿为根据。行政机关可以单方面设立、变更和解除行政法律关系,不需要征得相对当事人的同意。它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性、有偿性是不同的。③强制性。国家行政机关一旦作出某种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就承担了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性与其他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不同。民事法律关系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才具有强制性,而行政法律关系一旦形成,相对人就有履行的义务,不需要经过法院的诉讼活动来强制执行。④程序性。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单方面性和强制性决定了行政法律关系的程序性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程序性是不一样的。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产生的纠纷,一般先不通过法院裁决,而由指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经由特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即行政复议。如对行政复议仍不服,则提交法院裁决;如双方同意行政复议的结果,则不需经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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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