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irculative system
发行体系
1.
People s Bank of China should analyze the situation of circulation of national debt , improve the circulative system, build up new system of circulative system, play the supervisory role and carry out financial Policy, increase financial income.
中国人民银行要对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机制及现状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机制,建立新的国债发行体系,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才能积极有效地实施财政政策,增加中央财政资金的来源。
3) distribution medium
发行媒体
4) Operation system
运行体系
1.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n constructing the operation system of the quality education,in this article,the teaching reform in colleges is discussed mainly in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objective system of the quality education,the courses reform and the evaluation mechanism.
该文从构建高校素质教育运行体系的视角,着重从素质教育目标体系、课程改革和评价机制三方面来探讨高校教学改革。
2.
Moreover, the paper also designs the operation system of financial credit system.
认为中国金融信用制度建设分为启动期、完善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采取不同的主导模式;此外,在环境支撑部分还设计了金融信用制度运行体系。
3.
Its purpose is to explore and find any model the that accords with this characteristic of the Department, trying to set up a set of operation system.
其目的是在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本学部特色的办学模式,争取在短时间内建立一套特色鲜明、高质量、高效率的运行体系。
6) running system
运行体系
1.
On the basis of providing the definition of public security system,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ncept of public security comprehensive index,discus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ncertainty and the method of system non-optimum analysis,at the same time,it establishes the running system of public security.
在给出公共安全系统性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安全综合指数的概念,讨论了不确定性的特点和系统非优分析的方法,同时建立了公共安全运行体系。
2.
Some issues about circle economy,such as the basic concept,institution plan,running system,experience,revelation and so on,are discussed.
本文介绍了近期国内循环研究的主要成果,就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制度安排、运行体系及经验启示等问题进行了归纳综述,认为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不仅要积极探索适应特殊国情的发展模式和制度安排,而且要统筹推进、大胆实践,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循环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让循环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经济形态,成为推动“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动力源泉。
3.
The dissertation inquires into how to build a running system o.
在现代经济环境下,如何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预算管理运行体系,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及经济效益,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补充资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规范股票发行与交易的法规。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根据《条例》和《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布,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的内容包括:总则,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保管、清算和过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调查和处罚,争议的仲裁和附则等章节。其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章集中对上市公司应作的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细则》的内容包括:总则,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和附则等章节。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此):(1)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条例》第15条和《细则》第6条、第7条及第8条等,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条例》第34条和《细则》第9条、第10条等,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条例》第57条、第58条、第59条和《细则》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对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
《条例》第60,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该条还对重大事件包括的情况作了说明。《细则》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在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还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
对于不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条例》在第64条也作出了规定,包括(1)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2)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非公开信息和文件;(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条例》的内容包括:总则,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保管、清算和过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调查和处罚,争议的仲裁和附则等章节。其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章集中对上市公司应作的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细则》的内容包括:总则,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和附则等章节。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此):(1)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条例》第15条和《细则》第6条、第7条及第8条等,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条例》第34条和《细则》第9条、第10条等,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条例》第57条、第58条、第59条和《细则》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对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
《条例》第60,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该条还对重大事件包括的情况作了说明。《细则》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在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还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
对于不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条例》在第64条也作出了规定,包括(1)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2)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非公开信息和文件;(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