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dministration legal system
行政法制观
2) Concept of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律观
3)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行政法制
1.
New Exploratim of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of China——On the Book 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
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新探──读《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有感
2.
Among his theories are the principles of taking people as the basis the unique ideas o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as well as the operational strategies on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leadership and personnel managemen.
其“以民为本”的行政原则、独具特色的行政组织思想 ,以及可操作性极强的行政法制、行政领导和人事行政管理方略 ,定会为当代的行政管理者们提供诸多有益的启示。
4)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
行政法制
1.
The Validity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 Correspond to the Value of "Good Governance";
行政法制正当性与“善治”的价值契合
2.
Rational thinking of 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supervision on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
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理性思考
3.
To perfect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 is the foundation of constructing the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by law.
完善行政法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行政法制的完善行政立法是根本。
5) leg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on
行政法制
1.
A new topic for the jurists to study is how to develop a leg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on which may be in line with WTO so as to standardize and guarantee the orderly operation adaptable to WTO.
如何发展与 WTO相衔接的行政法制体系 ,以规范和保障政府的行政管理制度的有序运作 ,使之适应 WTO的需要 ,应是法学界研究的新课题。
6) the administrative compulsory law
行政强制法
1.
On the choice of ethic about 《the draft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mpulsory law》;
论《行政强制法(草案)》的价值取向
补充资料:行政法制
又称政府法制。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行政事务中与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各种纵向关系(包括政治、社会、文化、人身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三个基本环节,是国家最重要的法律秩序之一。
行政法制的基本内容有:①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的各种法律规范。由于各个部门的管理有各自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很多形成了部门行政法制体系。行政法制是由一个或几个基本法和各个部门法制组成的系统。②行政机关自身管理的各种法规,如行政机关组织法、编制法、公务员法等。③监督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规范。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是:①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适用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即依法行政;同时,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时实行法律管理,即以法行政。行政法制是依法行政和以法行政的统一。②行政合理性原则。国家事务繁杂多变,要求对各类行政管理的性质、条件、幅度等作出定性、定量的规定,但允许行政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合情合理,排除因主观认识错误或受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作出畸重或畸轻等不合理的决定。对一切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行政行为,通过各种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行政法制的特点表现为,在调整行政法律关系时,一般采用单方意思表示的方式,多数行政法律关系由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单方表示意志,无需征得管理相对人的同意即告成立,并以行政机关自身具有的强制力保证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和运转。它与调整横向的平等、有偿主体之间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制,与以制裁严重破坏民事和行政法制为主要任务的刑事法制,在目的、任务、方法以及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方面都有很大区别。
行政法制的基本内容有:①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的各种法律规范。由于各个部门的管理有各自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很多形成了部门行政法制体系。行政法制是由一个或几个基本法和各个部门法制组成的系统。②行政机关自身管理的各种法规,如行政机关组织法、编制法、公务员法等。③监督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规范。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是:①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适用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即依法行政;同时,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时实行法律管理,即以法行政。行政法制是依法行政和以法行政的统一。②行政合理性原则。国家事务繁杂多变,要求对各类行政管理的性质、条件、幅度等作出定性、定量的规定,但允许行政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合情合理,排除因主观认识错误或受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作出畸重或畸轻等不合理的决定。对一切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行政行为,通过各种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行政法制的特点表现为,在调整行政法律关系时,一般采用单方意思表示的方式,多数行政法律关系由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单方表示意志,无需征得管理相对人的同意即告成立,并以行政机关自身具有的强制力保证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和运转。它与调整横向的平等、有偿主体之间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制,与以制裁严重破坏民事和行政法制为主要任务的刑事法制,在目的、任务、方法以及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方面都有很大区别。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