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abor corporation property
劳动的法人产权
1.
Hence, the capital corporation property is the basis of producing the corporation of the enterprise; the labor corporation property is the decisive factor of guaranteeing the eff.
资本的法人产权是企业法人产生的基础 ;劳动的法人产权是企业法人有效运转的决定因素 ;社会的法人产权是企业法人有效运转的保
2) labor property rights
劳动产权
1.
The firm s property rights structure is the synthetic result of the distribution of labor property rights and factor property rights.
企业产权由劳动产权和要素产权两个部分构成。
2.
At present, the internal research on market socialism is mainly about the introduction of socialist blueprints constructed by market socialist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feasibility of the blueprints, but the market socialism labor property rights theory has never been mentioned.
所谓劳动产权主要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贡献享有收益的权利。
3) the property rights of labor
劳动产权
1.
This paper tries to expound the property rights of labor in the united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本文试图阐述联合产权制度中的劳动产权,首先重新阐述劳动产权的基本内涵,其次区分了劳动产权和劳动力产权,最后指出了劳动产权在联合产权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4) labor irghts
劳动人权
5) The property right of labor force
劳动力产权
1.
The main body of property righ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cludes capital property right and the property right of labor force.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主体包括资本产权和劳动力产权。
6) labor force property right
劳动力产权
1.
The Nature of Labor Force Property Right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Systems of Sharing Unemployment Risks;
劳动力产权性质对失业风险分担机制的影响
2.
This paper strongly proposes that labor force property right be isolated from production means propert.
事实上,现实中存在的劳资矛盾是劳动力产权关系的异化所产生的,是劳动力所有者和使用者产权分离的产物,其核心问题是利益的冲突。
3.
Strictly speaking,the labor property right can only be the labor force property right,which is the new problem appeared under the condition of joint-stock system economy leading by socialist public ownership.
劳动产权严格地说只能是劳动力产权,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的股份制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
补充资料: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前者指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劳动,后者指超出上述范围的劳动。
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出现的。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的劳动所获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因此人们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不存在剩余劳动。到原始公社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逐渐产生了剩余劳动,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剥削和阶级。恩格斯说:"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1页)。这就是说,阶级是在剩余劳动出现而生产又不是高度发展的时候产生和存在的。
在剥削制度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但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在劳役地租的剥削形式下,农奴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明显地划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预付资本的产物,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性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此,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不再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剩余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剩余价值,从而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也被消除,不再表现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划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日益丰富和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必要劳动的范围将日益扩大。
K.马克思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仍然存在着剩余劳动,而且要求它不断增长。因为只有剩余劳动的不断增长,才能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扩大,从而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出现的。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的劳动所获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因此人们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不存在剩余劳动。到原始公社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逐渐产生了剩余劳动,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剥削和阶级。恩格斯说:"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1页)。这就是说,阶级是在剩余劳动出现而生产又不是高度发展的时候产生和存在的。
在剥削制度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但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在劳役地租的剥削形式下,农奴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明显地划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预付资本的产物,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性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此,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不再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剩余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剩余价值,从而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也被消除,不再表现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划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日益丰富和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必要劳动的范围将日益扩大。
K.马克思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仍然存在着剩余劳动,而且要求它不断增长。因为只有剩余劳动的不断增长,才能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扩大,从而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