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坐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现任副所长:陈苏、邵波。
法学研究所的主要使命:一是从事职业法律学术研究;二是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研究;三是开展高级法学教育,培养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接纳海内外进修学者和专家,以及为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研工作者提供高级培训;四是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法学研究所于1956年筹建,1958年10月设立,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11个研究室和10个研究中心,5个由国务院授权的法学博士学科点和9个法学硕士学科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还拥有法学系、图书馆和人权资料中心、杂志社、律师事务所等。至2003年9月,除聘任的海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邀研究员外,受聘在岗的员工共132人。其中,终身研究员(教授)4名,研究员45名,副研究员31名;博士生导师32名,硕士生导师43名。
法学研究所不仅拥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和精品名作,而且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5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长期以来,法学研究所与国家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同行不断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诚交朋友,广结善缘。
法学研究所设立研究中心11个,其中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为院属实体机构,人权、知识产权和台港澳法三个研究中心为院属所办,另有公法、私法、性别与法律研究、法律咨询与援助、亚洲法、欧盟法中心为所属所办。
法学系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和国际法学。另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