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judgement negation
认定性否定
1.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re are generrally two negative usages of "Bu": the judgement negation and the narrative negation.
"不"的否定用法可概括为两种:认定性否定和叙述性否定。
2) deny (a charge)
否认,否定
3) To declare false;deny.
否定,否认
4) Selective Negative Acknowledgement (SNACK)
选择性否定确认
6) negation
[英][nɪ'ɡeɪʃn] [美][nɪ'geʃən]
否定,否认,反对
补充资料: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negation of negation,law of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和理论,是G.W.F.黑格尔总结了欧洲哲学史上有关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 。他分析了概念自身的矛盾,认为任何概念都可以归结为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肯定就是概念自身,是概念的抽象状态。否定是和概念自身性质相反的规定。概念由肯定转化为否定,即由抽象转化为具体。概念的本性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因此,否定必须再次被否定,重新回到肯定,使否定和肯定,即具体和抽象结合起来,这就是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对原来概念的扬弃,使它具有更丰富的内容。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原来的概念获得了新的发展。由于这个过程开端的概念和最后的概念是重合的,因此,黑格尔把否定之否定比喻为圆圈式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了革命的改造,使这一规律获得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是从概念、思维中逻辑地推演出来的,而是从客观事物和现实的发展中抽取出来的,是对自然界、社会历史中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反映。否定之否定是指同一事物的同一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过程。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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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