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Yugong
《禹贡》
1.
The Xu with the Inscriptions of "■公" and the Date of Yugong Written
■公盨与《禹贡》成书时代
2.
To according with Yugong, the oldest and most important book both in geography and administration, the number of Zhou changed from 14 to 9.
建安十八年,曹操把持下的汉廷进行了一次州制改革,即遵照《禹贡》"九州"之制,把原先的十四州合并为九州。
3.
As a famous book in pre-Qin literature in our country, Yugong has been put much emphasis by scholars of past generations.
《禹贡》是我国先秦文献中的名篇,自古以来受到历代学者的高度重视。
4) Yugong River
禹贡河
1.
The earliest courses of the lower Yellow River are: the Yugong River and Shanjing River.
我国古籍所载黄河下游最早河道有禹贡河和山经河 ,它们在今郑州以北均沿太行山东麓北流。
5) Liangzhou in Yugong
《禹贡》梁州
1.
Some Opinions on Liangzhou in Yugong;
论《禹贡》梁州相关诸问题
6) study of Yugong
《禹贡》研究
补充资料:《禹贡》
《尚书》夏书中的一篇。中国最早专论贡赋制度的著作。篇中假托夏制,详述了夏禹时代的贡赋制度。作者已不可考,成书年代亦无定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系战国时代的作品。
《禹贡》论述了夏朝各类土地的区别,贡赋的等级,进贡物品的名称,以及进贡的路线等。将九州的田地按肥沃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为上、中、下三级。其赋税也根据各州农作物的品种、自然资源及特产等,划分为三等九级。《禹贡》中关于征收贡赋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贡土所宜,二是负担均平。
贡土所宜 根据各地区的土地和资源状况,贡纳当地生产的农产品及土特产品。这是经济不发达的古代社会贡赋的基本形式。所谓土地状况,即根据各地区土壤情况和土地肥沃程度而加以区分。一般说来,土地肥沃,农作物产量高,其贡赋等级就高;土地贫瘠,农作物产量低,其贡赋等级就低。
负担均平 考虑各州离帝都(今晋南一带)的远近、水陆交通的状况来确定所交贡赋的等级。这样规定的结果,使各州在交纳贡赋方面出现了三种情况:①赋税等级与土地等级大致接近。如青州地区,土地属一等三级,交纳二等一级的赋税;扬州地区,土地属三等九级,交纳三等七级或二等六级的赋税。②赋税等级高于土地的等级。如冀州地区,土地属二等五级,交纳一等一级的赋税;荆州地区,土地属三等八级,交纳一等三级的赋税。③赋税等级低于土地的等级。如兖州地区,土地属二等六级,交纳三等九级的赋税;徐州地区,土地属一等二级,交纳二等五级的赋税。
《禹贡》这种按照土地肥沃程度、交通是否便利和距离帝都的远近来规定贡赋的等级,目的在于使各地区交纳的贡赋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负担。主要表现在:①一些离帝都较近、又有水运之便的地区,其赋税等级就高于其田地等级。②有的地区虽然土地等级较高,但距帝都较远,交通不便,所以,其赋税等级就低些。③有的地区贡纳的产品价值较高,因而其赋税等级也就相应提高。这样规定的结果,使各地区贡赋的负担大体趋于均平。这种贡土所宜、负担均平思想,反映了当时贡赋的特点。
《禹贡》所记载的贡赋原则,后来就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思想家们所公认的必须遵循的贡赋原则。
《禹贡》论述了夏朝各类土地的区别,贡赋的等级,进贡物品的名称,以及进贡的路线等。将九州的田地按肥沃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为上、中、下三级。其赋税也根据各州农作物的品种、自然资源及特产等,划分为三等九级。《禹贡》中关于征收贡赋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贡土所宜,二是负担均平。
贡土所宜 根据各地区的土地和资源状况,贡纳当地生产的农产品及土特产品。这是经济不发达的古代社会贡赋的基本形式。所谓土地状况,即根据各地区土壤情况和土地肥沃程度而加以区分。一般说来,土地肥沃,农作物产量高,其贡赋等级就高;土地贫瘠,农作物产量低,其贡赋等级就低。
负担均平 考虑各州离帝都(今晋南一带)的远近、水陆交通的状况来确定所交贡赋的等级。这样规定的结果,使各州在交纳贡赋方面出现了三种情况:①赋税等级与土地等级大致接近。如青州地区,土地属一等三级,交纳二等一级的赋税;扬州地区,土地属三等九级,交纳三等七级或二等六级的赋税。②赋税等级高于土地的等级。如冀州地区,土地属二等五级,交纳一等一级的赋税;荆州地区,土地属三等八级,交纳一等三级的赋税。③赋税等级低于土地的等级。如兖州地区,土地属二等六级,交纳三等九级的赋税;徐州地区,土地属一等二级,交纳二等五级的赋税。
《禹贡》这种按照土地肥沃程度、交通是否便利和距离帝都的远近来规定贡赋的等级,目的在于使各地区交纳的贡赋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负担。主要表现在:①一些离帝都较近、又有水运之便的地区,其赋税等级就高于其田地等级。②有的地区虽然土地等级较高,但距帝都较远,交通不便,所以,其赋税等级就低些。③有的地区贡纳的产品价值较高,因而其赋税等级也就相应提高。这样规定的结果,使各地区贡赋的负担大体趋于均平。这种贡土所宜、负担均平思想,反映了当时贡赋的特点。
《禹贡》所记载的贡赋原则,后来就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思想家们所公认的必须遵循的贡赋原则。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