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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case of misappropriate funds
挪用资金案
2)  Capital Embezzlement
挪用资金
1.
Some Problems in Investigation of Official Embezzlement and Capital Embezzlement;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侦查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3)  Crime of misappropriating units funds
挪用资金罪
4)  the guilt of defalcating one's unit bankroll
挪用单位资金罪
5)  case of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挪用公款案
6)  embezzle the pension fund
挪用抚恤金
补充资料: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
[释义]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或其他非国有企业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构成犯罪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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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