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Dictionray of Occupational Titles(DOT)
职业名称词典
3) 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s
职业名称字典
4) such as the 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s,
如职业名称字典,
5) official titles
官职名称
1.
There are phenomena of translation mismatches of ancient Chinese official titles in Chinese classical literature translation.
我国古代官职名称的翻译可以采用对应法和解释法。
6) job title
职务名称
补充资料:《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60年3月5日颁发试行的一项规定。目的是为了鼓励高等学校教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暂行规定》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4级;教师职务名称的确定与提升,以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暂行规定》对各级职称的具体条件和审批办法等作了规定。《暂行规定》颁布后,对推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学校确定和提升教师职称的工作中断。1978年 3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决定恢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并开展提升教师职称工作。为了使高等学校教师提职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部于1982年 2月又下达了《关于当前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对《暂行规定》作了一些补充。
《暂行规定》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4级;教师职务名称的确定与提升,以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暂行规定》对各级职称的具体条件和审批办法等作了规定。《暂行规定》颁布后,对推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学校确定和提升教师职称的工作中断。1978年 3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决定恢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并开展提升教师职称工作。为了使高等学校教师提职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部于1982年 2月又下达了《关于当前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对《暂行规定》作了一些补充。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