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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e and language
文化与语言的关系
2)  relations between words and culture
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3)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riting and speech
文字与语言的关系
1.
Many linguists commen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riting and speech mostly from the synchronic view.
关于文字与语言的关系,语言学家从共时角度讨论的比较多,并且基本上是在本族语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的。
4)  relations between culture and language
文化和语言的关系
5)  relations between language and culture
语言文化关系
6)  Language and Culture
语言与文化
1.
From the view of close relation between language and culture,one cannot master a language without the acquiring of the target culture.
从语言与文化的密切联系上说,不了解目的语文化就无法掌握一门语言。
2.
This paper begins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and culture, it also has stated the reasons for lacking awareness of English culture, and discussed how to cultivate it.
本文从分析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入手,就高职学生英语文化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加强文化意识培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主张将文化教学贯穿于语言教学的全部过程,将文化意识培养落实到每一个教学环节,为今后培养出高素质的、具有跨文化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3.
This paper,based on the theory of the relation of language and culture,intends to make a study of the effect of cultural factors in College English Teachin
本文依据语言与文化的关系理论,探讨文化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介绍导入文化因素的一些方法。
补充资料: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奖项名称: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创办时间: 2000

主办单位: 教育部

奖项介绍

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教育部决定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授予在汉语教学、汉学研究及中国语言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教育部首次设立这样的奖项。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每三年评选颁发一次,我国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大专院校和著名专家、从事中国语言文化研究的单位和著名专家、从事对外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机构、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均可以推荐候选人。

评奖和颁奖工作的具体事物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评奖规则

文件引入

文件引入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第一条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第二条“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授予在汉语教学、汉学研究及中国语言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

第三条“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每三年评选颁发一次,由教育部颁发或委托中国驻外外交机构颁发。

第四条获奖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汉语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在汉语和汉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

(三)在传播中国语言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

(四)在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语言文化的组织、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作用。

第五条国内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大专院校和著名专家、从事中国语言文化研究的单位和著名专家、从事对外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机构、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均可以推荐候选人。

第六条本奖设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提出入选者名单,报教育部审定。

第七条对获奖者予以以下奖励:

(一)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章;

(二)邀请获奖者来华出席颁奖仪式和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或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术研究,费用由教育部专项基金提供。

第八条评奖和颁奖工作的具体事务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